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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辽宁省锦西市更改市名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辽宁省锦西市更改市名后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批复
 (1995年3月16日)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辽国税发〔1995〕18号请示收悉。关于你省锦西市于1994年9月20日更名为葫芦岛市后,请示延期使用原锦西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考虑到该市1994年专用发票库存量较大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你省葫芦岛市继续使用原锦西市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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