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临沂矿务局等3家企业入股临沂市商业银行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5]147号)
山东银监局:
你局《关于审核临沂市商业银行拟入股企业法人股东资格的请示》(鲁银监发〔2004〕20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和《
关于加强城市商业银行股权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同意临沂矿务局入股临沂市商业银行8000万股,持股比例为18.04%;同意翔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增持临沂市商业银行股本金4000万股,增持后持股比例为11.27%;同意山东大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增持临沂市商业银行股本金3000万股,增持后持股比例为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