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为了迅速稳定西藏气象工作局势,避免由于内调人员过多而造成的困难和不良影响,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具体建议如下:
1.关于内调人员安排和今后轮换问题。由自治区气象局协助自治区党委和组织部,重新审定二、三批内调名单。对业务领导和技术骨干,应视工作需要,确定去留,并由各级党组织做好政治思想工作。考虑到多数台站原来人员就不多,又加内调比例过大,急需补充技术人员以及气象专业性强和留藏干部需轮换的实际情况,还拟采取以下措施:第一,1981和1982年再派进两批80名业务骨干,在藏工作4年,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第二,从1981年请国家计委、教育部每年从有关的大中专院校选拔一定数量的优秀毕业生进藏工作;第三,在5年内,各省、市、自治区中等气象学校每年动员一定数量优秀毕业生进藏工作。上述大中专毕业生在藏工作不超过10年,期满后确保轮换,并形成制度。
要妥善安排内调人员的工作。今后除按中央[1980]61号文件执行外,对工程师以上的科技骨干和在藏工作20年以上的业务骨干,更要妥善照顾和安置。过去安排不妥的,应给予调整。
2.加速藏族气象技术干部的培训。培养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气象技术干部是一项根本性的措施。必须采取扎扎实实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由兰州气象学校承担培养藏族中级气象技术人员的任务。为使学生来源有可靠保证,请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安排,每年从西藏招收小学毕业生,学习文化,毕业后转入兰州气象学校,学3年气象专业。由南京、成都气象学院和有气象专业的大学承担培养藏族高级气象技术人员的任务。可从高考统一招生中录取藏族学生或从民院附中高考生中选拔,也可从兰州中专毕业生的藏族学生中择优选送。
大力提高在职藏族气象干部的业务技术水平。中央气象局将协助区局创造条件,尽早设立短期轮训班,分期分批地进行轮训。
上述措施实施后,预计10年左右,藏族气象技术干部的比例将达到70%左右。
3.逐步改善生活和工作条件。自1981年1月起,执行各省已在执行的1963年劳动部与中央气象局联合颁发的艰苦气象台站津贴实施办法。积极研制有关高原气象观测仪器、能源、通信及其他与改善生活、工作条件有关的成套设备,逐步装备台站。
4.逐步改革管理体制。建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按国务院[1980]130号文件精神,先在自治区内实行以气象部门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并将自治区气象局列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管理全区气象部门的业务、干部、经费、基建、劳动工资和物资供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