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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对北京市人民法院1949年审判工作总结和该院组织机构及工作概况报告的批示

  (三)组织上的特点
  1.加强了宣传教育与研究工作。使人民了解法律、掌握法律、运用法律。
  2.加强了干部工作。在过去这一段,工作的重点放在了对留用人员之学习与思想改造上。绝大多数的留用人员,经过学习、检讨、鉴定、评级评薪,由“试用”而“留用”而成了正式受委任的工作人员了。
  3.集体领导。用会议解决问题,特别是对判决加以修改,旧司法人员由于有所谓“独立”的思想,起而极感不便,甚至很不乐意,现在因为认识的提高,则已逐渐习惯。
  二、工作概况
  (一)简要统计
  1.审判案件:从3月18日到10月底止,民事案接管141件,新收5110件,已结3114件,未结2137件。刑事案接管497件,新收8451件,已结7968件,未结1980件。共计接管638件,新收13561件,已结11082件,未结4117件。
  2.相验案件:从3月18日到10月底止,验尸621件,尸体649具,验伤341件。
  3.执行排工作:从3月18日到10月底止,送达传票共26289件,从5月12日至10月底止,民事执行案件共收297件,已结161件;刑事执行案件共收1468件(人犯2155名),已执行1433件(2015名)。
  4.问事处询问事件,从4月到10月共3853件。
  5.代书处代书诉状:从3月18日到10月底共计民事1063件,刑事303件,共计1366件。
  6.宣传报导工作:自3月19日到10月底止共发新闻107件(内报导31件,判决68件,司法动态8件);从9月到10月底共广播6次。
  7.看守所:自接管到现在共经手过人犯7494人,现押人犯1998人。
  (二)工作改造
  1.代书处:使人民直接与法院发生联系,不再受讼棍恶徒的敲诈剥削。代书写状不收费,完全是为人民服务。
  2.问事处:也是使人民能直接和法院发生关系,好象医院的门诊部。若是工作做得好,这里就可以解决许多纠纷,不必再进行诉讼。对宣传解释政策法令,也起着相当作用。例如关于房屋租赁问题,问事处把军管会关于房屋问题的布告大字写出张贴起来,对问事的人,详加解释说明,人们的认识,很快趋于正确,心情也安定下来。
  3.执行排:过去法庭、执行员、庭丁等都为非作恶,直接欺侮人民。现在旧人大部裁去,先从原有工役中选择少数可靠的组成执行排,施以教育,后更从老解放区学校中调来数十名受过训炼的荣军同志,分别充任看守所的看守员和执行员。过去许多工作制度,例如带差讨保,是为贪污敲诈造机会的,现在交保多请保人直接到法院来,更尽量减少形式主义(可有可无)的具保。
  4.刑事组:现行值日制度,使当事人可与审判员当天见面,而把案件尽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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