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1990年国家决算的决议
(1991年6月29日通过)
根据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1990年国家决算”的决议,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了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代表国务院所作的《关于1990年国家决算的报告》,经过审议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90年国家决算,批准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所作的《关于1990年国家决算的报告》。
关于1990年国家决算的报告
--1991年6月26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 王丙乾
在今年3月召开的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我曾作了《关于1990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1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1990年国家决算已经编成,我受国务院委托,向会议提出关于1990年国家决算的报告,请予审查。
正式编成的1990年国家决算,总收入为3312.55亿元,完成预算的102.3%;总支出为3452.2亿元,完成预算的103.8%;收入和支出相抵,财政赤字为139.65亿元,(注:如果把国内外债务收入作为赤字处理,1990年全国财政赤字为515.1亿元。)比预算确定的赤字88.92亿元扩大50.73亿元。与向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报告的预计执行数比较,财政总收入增加67.77亿元,财政总支出增加56.99亿元,财政赤字减少10.78亿元。
在1990年国家决算总收入中,国内财政收入为3134.34亿元,完成预算的102%;国外借款收入为178.21亿元,完成预算的108.4%。国内财政收入主要项目的完成情况是:
--各项税收2821.86亿元,完成预算的94.1%。在各项税收中,有些项目完成和超额完成了预算,有些项目没有完成预算。其中,关税短收,主要是进口商品数量减少、企业拖欠关税较多;营业税短收,主要是原定提高商业零售环节营业税税率的措施没有出台。
--企业收入78.3亿元,完成预算的159.5%。这项收入超收较多,主要是预算安排偏低。另外,银行两次下调利率也使这项收入相应增加。
--征集能源交通重点建设资金收入185.08亿元,完成预算的86.1%。这项收入短收较多,主要是去年企业经济效益下降,实现利润和税后留利减少,征收的能交基金也相应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