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淮安市商业银行股权转让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5]361号)
江苏银监局:
你局《关于淮安市商业银行股权转让的请示》(苏银监发〔2005〕1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和《
关于加强城市商业银行股权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同意你局关于淮安市商业银行股权转让的审查意见,同意中煤建设开发总公司微山洗煤厂受让江苏清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淮安市商业银行300万股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