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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报告》的决议

  二、大力增加适合社会现实需要的农产品、轻纺产品和其它日用工业品的生产,争取消费品供应的数量和质量同社会购买力的增长和消费结构的变化大体相适应,保持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
  三、努力调整重工业的服务方向和产品结构,大力降低物质消费特别是能源消耗,使生产资料生产同消费资料生产的发展保持大体协调。
  四、有计划有重点地对现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广泛地开展以节能为主要目标的技术革新活动,同时集中必要的资金,加强能源、交通等的重点建设,做好与七五计划期间的发展相衔接的工作。
  五、统一组织全国的科技力量,进行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努力发展教育、科学和文化事业,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
  六、加强国防建设和国防工业建设,研制发展新型常规武器和战略武器,提高军队装备的现代化水平。
  七、通过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和适当集中资金,使国家财政收入由下降转为上升,使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开支逐步有所增加,保证财政收支和信贷收支基本平衡。
  八、大力扩展对外贸易,有效利用国外资金,积极引进适合国内需要的先进技术,促进国内经济技术的发展。
  九、严格控制人口的增长,妥善安排城镇劳动力的就业,在生产发展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使城乡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继续得到改善。
  十、加强环境保护,制止环境污染的进一步发展,并使一些重点地区的环境状况有所改善。

第一编 第二章 社会总产品、国民收入和经济效益

  一、社会总产品。
  1985年包括农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五个部门生产的社会总产品,按照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达到10300亿元,比1980年的8500亿元增加1800亿元,平均每年增长4%。其中:农业总产值2660亿元,比1980年的2187亿元增长21.7%,平均每年增长4%。工业总产值6050亿元,比1980年的4972亿元增长21.7%,平均每年增长4%。
  二、国民收入。
  1985年国民收入生产额达到4450亿元,比1980年增加783亿元,平均每年增加156亿元,平均每年增长4%,接近或相等于工农业总产值的计划增长速度。
  1985年消费基金占国民收入使用额的71%左右,积累基金占国民收入使用额的比重即积累率为29%左右。
  三、经济效益。
  社会总产品和国民收入的增长速度,以提高经济效益为前提。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要求达到以下水平:
  (1)工业产品的质量,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且努力提高优质产品的比重。由各工业主管部门对现行的产品技术标准进行一次修订,把产品技术标准提高一步。
  (2)每亿元工业总产值消耗的能源,由1980年的8.15万吨下降到1985年的7.15万-6.82万吨,平均每年的节能率为2.6-3.5%。
  (3)机械工业系统重点企业的钢材利用率,1985年比1980年提高3%。
  (4)国营工业企业的全员劳动生产率,平均每年提高2%。
  (5)国营工业企业的可比产品成本,每年降低1-2%。
  (6)国营商业企业的商品流通费用,每年降低1-2%。
  (7)流动资金周转天数,国营工业企业由1980年的114天缩短到1985年的105天;国营商业企业由1980年的165天缩短到1985年的163天。
  所有领导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基层经济单位,都要把提高经济效益放在首要地位,根据全国的总要求,明确规定出各自的经济技术指标所必须达到的水平,并且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和保证其实现。

第一编 第三章 财政和信贷

第一节 财政收入


  1985年国家财政收入达到1274亿元,比1980年增加189亿元,平均每年增加38亿元,平均每年增长3.3%。五年合计国家财政收入5953亿元。

第二节 财政支出


  1985年国家财政支出1304亿元,比1980年增加92亿元。五年合计财政总支出6098亿元,其中国内支出5836亿元,国外借款安排的基建支出262亿元。
  财政支出计划,首先是保证重点建设,逐步增加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开支,同时保证军政费用必不可少的需要,按期偿还国外借款的本息,适当照顾其它方面的开支,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和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经济文化事业。在五年合计的财政总支出中,各项主要开支安排如下:
  一、基本建设拨款(包括国外借款)1700亿元,平均每年340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27.9%,比五五计划时期的38.1%下降了10.2%。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事业费967亿元,平均每年193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15.9%(其中1985年为16.8%),比五五计划时期的11%提高了4.9%。
  三、支援农业支出387亿元,平均每年77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6.3%,大体保持五五计划时期的水平。
  四、国防战备费883亿元,平均每年177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14.5%,比五五计划时期的16.5%降低2%。
  五、行政管理费408亿元,平均每年82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6.7%,比五五计划时期的4.9%提高1.8%。
  六、支援少数民族地区和经济不发达地区资金25亿元,比五五计划时期的3亿元增加22亿元。
  七、国外借款还本付息243亿元,平均每年49亿元。
  八、中央预备费40亿元,地方机动财力和预备费68亿元。

第三节 增收节支的措施


  财政收支相抵,五年计划平均每年有财政赤字30亿元左右。1981年实际执行结果为25亿元。今后在年度计划的执行中,也要努力使财政赤字少于30亿元。最根本的措施,是增加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同时,要改变资金过于分散的状况,使国家集中必要的资金,使国家财政收入在国民收入中保持适当的比例,并且保证中央财政的收支平衡。

第四节 信贷收支和货币发行


  信贷资金来源增加1,925亿元,信贷资金运用增加2,170亿元。根据实际需要,增发一部分货币。
  存款计划要力争超额完成,贷款要严格按计划使用,以保证信贷收支基本平衡,防止信用膨胀。要切实加强贷款管理,控制货币发行。

第一编 第四章 固定资产投资


  五年内全国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3600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2300亿元,更新改造投资1300亿元。

第一节 基本建设


  基本建设投资,重点用于能源及交通运输建设,适当安排了农业、轻纺工业、冶金工业、化学工业、建材工业以及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城市建设、商业外贸等的建设投资。
  各个部门的投资分配如下:
  燃料动力工业586.3亿元。其中,煤炭工业179.3亿元,石油工业154.7亿元,电力工业207.3亿元,重大节能措施45亿元。
  交通运输298.3亿元。其中,铁路172.9亿元,交通96.1亿元,民航5.8亿元,邮电23.5亿元。
  农业、林业、水利、气象141.3亿元。
  轻纺工业139.8亿元。
  森工、建材72.8亿元。
  冶金工业175.1亿元。
  化学工业114.3亿元。
  地质勘探14.9亿元。
  机械工业28.9亿元。
  其他工业84.6亿元。
  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94.3亿元。
  商业、外贸62.6亿元。
  职工住宅、城市建设、环境保护178.8亿元。
  唐山和天津震灾恢复、支援不发达地区及其它建设308亿元。
  施工的大中型建设项目890个,全部建成400个,其余转到七五计划期间继续建设。
  主要工业、交通行业的新增生产能力如下:
  煤炭工业,建成101处矿井,新增采煤能力8000万吨。
  电力工业,全部建成10个水电站,27个火电厂,加上部分建成的电站(厂),新增发电装机1290万千瓦,其中水电320万千瓦。
  石油工业,新增原油开采能力3500万吨。
  铁道,新增通车里程2067公里,电气化里程2511公里,复线里程1689公里。
  港口,建成54个深水泊位,新增吞吐能力1亿吨。
  建材工业,全部建成25个水泥厂,新增水泥生产能力1240万吨。
  森林工业,新增原木采运能力320万立方米。
  纺织工业,建成12个化纤项目,新增化纤能力38万吨;全部建成6个棉纺厂和6个毛纺厂,新增棉纺锭30万锭(另更新改造新增440万锭)、毛纺锭20万锭(另更新改造新增27万锭)。
  轻工业,新增制糖能力50万吨,造纸能力31万吨,制盐能力103万吨。此外,通过更新改造,新增制糖能力138万吨,造纸能力75万吨,制盐能力34万吨。
  冶金工业,重点建设宝钢一期工程,1985年高炉点火,初步形成钢铁各300万吨、无缝钢管50万吨的生产能力。
  化学工业,新增合成氨生产能力152.5万吨,磷肥生产能力4.6万吨,乙烯生产能力11.5万吨。
  为了搞好同长远发展的衔接,六五计划期间选择了279个项目,安排了一定的资金,进行科学研究、技术经济论证和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

第二节 更新改造


  更新改造投资1300亿元,其中:国家财政拨款131亿元,银行贷款385亿元,地方、部门和企业折旧基金和其它自有资金(包括利用外资)784亿元。
  更新改造要以节约能源和节约原材料为重点,改进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的性能和质量;更新现有企业设备和改进工艺;合理利用资源,治理严重污染;推广行之有效的科技成果;增加轻工业短线产品的生产能力。

第三节 大力提高投资效益


  要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保证能源、交通等重点建设,保证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压缩扩大一般加工工业能力的盲目建设。每一个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项目,都要以缩短建设周期、降低工程造价为重点,千方百计地提高投资效益。
  控制投资规模和提高投资效益的主要措施是:
  一、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包括国家预算内的拨款、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都必须由国家计委和省、市、自治区计委进行综合平衡,统一纳入国家计划。
  二、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一律由国家计委审批,小型基本建设项目一律由省、市、自治区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技术改造项目,除国家规定企业有权自行安排的以外,由各级计委会同各级经委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批。
  三、所有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没有进行可行性研究和技术经济论证,没有做好勘察设计等建设前期工作的,不得列入年度计划,更不得仓促开工。
  四、改进设计工作,整顿施工管理。要围绕提高经济效益,修改制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加强基础工作。全面整顿施工企业,改进经营管理,提高劳动效率,保证工程质量。
  五、重新核定固定资产投资概算和预算的合理定额以及取费的合理标准,努力降低工程造价。
  六、对计划施工的大中型项目逐步实行“五定”,即定建设规模、定总投资、定建设工期、定投资效益、定外部协作条件。
  七、健全竣工投产验收制度。
  八、继续推行建设投资有偿使用制度,有步骤地实行建设项目包建制度。
  九、用于基本建设的各种投资,要由建设银行统一管起来,按计划监督使用。

第一编 第五章 科学技术发展和人材培养的目标


  通过对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的攻关和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使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主要是能源的节约和开发、交通运输、农业以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有所突破;对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有所促进,并为七五计划期间的发展作好科学技术准备。
  科技攻关项目,国家主要抓8个方面、38个项目、100个课题。其中最重要的项目是:
  一、选育一批水稻、小麦、大豆、玉米、棉花、糖料、油菜、畜禽等优良新品种,并建立完善的繁育体系。
  二、研究大规模集成电路生产工艺及其工业化生产技术和装备,以及计算技术的开发。
  三、能源开发及节能技术。
  四、化纤纺丝工艺及织物染整设备的研究。
  五、石油化工深度加工及综合利用研究。
  六、金川、攀枝花、包头三大共生矿的综合利用研究;贫红铁矿选矿技术;国防工业、电子工业等方面急需的关键新型材料。
  七、研制2050毫米热连轧机、60万千瓦火力发电机组、超高压交流输变电、海上石油钻采等大型成套设备。
  以上这些项目,有一部分在六五计划期间完成或取得重大进展。
  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国家重点抓40项。
  在抓好科学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重点加强应用研究和发展研究的同时,使基础研究稳定地开展。
  大力加强各种人材的培养工作。在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上,发展高等教育和中等专业教育,并做好在职干部的轮训工作。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数由1980年的28万人增加到1985年的40万人;在校学生数由1980年的114.4万人增加到130万人。五年内大学毕业生共150万人。参加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等学习的学员,1985年达到150万人。
  1985年计划招收研究生20000人,比1980年增长4.5倍,五年内毕业研究生45000人。

第一编 第六章 人民生活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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