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常委会在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同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也存在不少的缺点和问题。如同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联系需要经常化;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的方式有待改进,要切实克服互相推诿、应付了事的现象;如何发挥代表参政、议政、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也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需要尽快制定代表工作条例,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以便更好地发挥代表的作用。
五、积极开展议会外交活动
外事工作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随着我国对外工作的日益开展和对外开放政策的进一步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同外国议会和国际议会组织的交往逐年增多。五年来,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名义接待了66个国家的议会代表团来访,全国人大代表团出访了60个国家。从1984年起,全国人大参加了各国议会联盟,并派团出席了该组织的历次大会及其理事会。全国人大常委会还积极参加了亚洲议员人口与发展论坛的活动,并受委托在北京主办了该论坛的第二次大会。
在开展议会外交活动中,首先注意了紧密围绕现在国际交往的中心问题,即发展经济和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两大主题,交换看法,增进了解,努力为我国在和平的条件下进行四化建设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其次,注意了活动的广泛性。这几年我们加强了同第三世界国家和近邻国家议会的友谊;恢复和发展了同绝大多数社会主义国家议会之间的关系;同发达国家议会之间的关系也有所加强。我们还开始同少数未建交的国家的议会进行了友好往来。再次,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议会外交活动。除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重要的国际交往外,各专门委员会、各对外双边友好小组、以及常委会的工作机构也根据不同情况,开展对口的交往。还在各国议会联盟等国际会议上,广交朋友,建立和发展友好关系。常委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还针对有的外国议会干涉我国内政问题,发表严正声明,予以驳斥。最后,在我国外交总方针的指引下,还同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使议会外交与政府外交、对外经济合作等方面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
五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议会外交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通过交往,我们介绍了我国的政治、经济发展形势,改革开放的总方针以及取得的效果;阐述了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以及对一系列重大国际问题的原则立场,增进了外国议会和许多朋友对我国的了解和友谊,促进了国家之间友好关系的发展。这对于维护世界和平、发展我们同外国的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领域的合作,都起了积极的作用。通过对口交往,增进了我们对外国议会情况的了解,沟通了我国人大同更多的外国议会的联系。一些国家议会工作的有益经验,也可供我们学习和借鉴。
实践证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外事工作是我国整个外交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国际交往中的一条不可缺少的渠道。今后,需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强调查研究,既掌握原则,又注意灵活性,使各种形式的交往活动更符合议会外交的特点,努力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对外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在外事活动中,要强调严格遵守外事纪律。
六、加强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工作机构建设
加强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工作机构的建设,是提高常委会的议事效率,完善常委会职能的重要措施,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建设。
宪法规定,全国人大设立民族、法律、财经、教科文卫、外事、华侨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这是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职能的重要组织保证。这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大部分是专职的。为了更好地发挥委员的作用,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又增补了40名委员进入各专门委员会,使常委委员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的人数占到委员总数的63%,这是加强常委会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步骤。委员们参加常委会的活动越来越多,如有不少委员参加法律的起草、研究和修改工作。所有这些做法都推动了委员的专职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