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财政总支出中,国内资金安排的支出为3620.16亿元,完成预算的106.3%;国外借款安排的支出为173.71亿元,完成预算的107%。各项主要支出的完成情况是:基本建设支出726.33亿元,完成预算的106.4%;挖潜改造资金和新产品试制费183.49亿元,完成预算的108.6%;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各项农业事业费242.57亿元,完成预算的103.4%;城市维护建设支出131.18亿元,完成预算的101.7%;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699.07亿元,完成预算的103.4%;国防费330.29亿元,完成预算的101.6%;行政管理费347.82亿元,完成预算的109.6%;价格补贴支出370.82亿元,完成预算的112.6%。此外,国内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66.02亿元,国外借款还本付息支出80.28亿元。
去年国家财政面临的矛盾多,困难大,预算执行中出现了不少减收增支因素。在这种情况下,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财税干部,在发展生产、深化改革、增加收入、控制支出、加强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努力。
(一)加强征收管理,积极组织财政收入。1991年组织财政收入的任务相当艰巨。由于局部地区发生严重自然灾害,使这些地区的财政收入减少较多;为落实国家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政策,也暂时减少了一部分收入;由于出口贸易扩大,出口退税超过预算;为了稳定物价,原定提高商业零售环节营业税税率的增收措施没有出台。这些都相应增加了完成预算任务的压力。面对这种情况,各级财税部门和有关方面在加强税收征管,帮助企业发展生产,扭亏增盈,挖掘增收潜力,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以及清理企业拖欠税款等方面,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使工商税收、关税收入等一些主要收入保持了一定的增长速度。同时,国务院决定增发一部分国库券,经各级财政、银行和邮电等部门共同努力,全年共发行国库券199.41亿元,比预算增加近100亿元。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这一年国内财政收入不仅超额完成了预算,而且比上年增长8.8%,如果扣除增发债券的因素,则比上年增长5.6%。
(二)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抗灾救灾。去年我国局部地区发生的严重自然灾害,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在中共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全国军民团结奋斗,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夺取了抗灾斗争的重大胜利。在抗灾救灾斗争中,中央财政通过及时拨付救灾专款,安排粮食减购增销资金,减免灾区有关税收等措施,共拿出救灾资金82亿元;加上受灾地区各级财政拿出的抗灾救灾资金等,总数近100亿元。此外,银行还发放了救灾贷款,保险公司支付了赔偿金,海内外各界也踊跃捐助。所有这些,对减少受灾损失,帮助灾区尽快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支持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推进技术进步。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了改善企业外部环境和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的二十条措施。为了把这些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制定了重点企业增提企业折旧、增提技术开发费、补充企业流动资金等办法。这些措施落实后,当年约增加企业技术改造等方面的财力85亿元。地方财政部门也尽可能挤出财力,支持企业推进技术进步,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同时,各地区、各部门在认真清理“三角债”和治理“三乱”等方面,也做了许多工作,对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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