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关于认真做好今年国债发行工作的通知
(1990年6月5日 (90)财国债电字第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1990年
国库券条例》、《1990年特种国债条例》已经国务院批准,将于近日内发布。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在国库券发行工作中,对因市场疲软停工停产的企业职工,在任务分配上要给予照顾;鉴于今年企业资金紧张,特种国债任务有可能完不成,而国库券发行条件又较优惠,今年可多发行一部分国库券,以弥补今年预算的不足。
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国库券发行工作的指示精神,我部在今年召开的全国国债工作会议上对发行工作作了部署,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各地要紧密依靠当地党政领导,大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抓紧落实国库券认购任务,尽早地组织交款,保证完成任务;
二、对于部分停工停产企业的职工,各地区在分配任务时,要给予照顾,少分配或不分配国库券认购任务;
三、今年的国库券发行条件比较优惠,加上对个人还本付息的金额较大,各地要利用银行、财政及邮政等网点和机构,大力开展推销工作。各地在原分配任务的基础上,力争多发行一些。请你们将需要增加的国库券票面情况于6月20日前速报我部,以便于组织加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