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法律信息 | 法律新闻 | 案例 | 精品文章 | 刑事法律 | 民事法律 | 经济法律 | 行政法律 | 诉讼法律 | 合  同 | 案例精选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法律常识 | 司考题库 | 
法律图书 | 诉讼指南 | 常用法规 | 法律实务 | 法律释义 | 法律问答 | 法规解读 | 裁判文书 | 宪法类 | 民商法类 | 行政法类 | 经济法类 | 刑法类 | 社会法类 | 案例趋势 |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珠海市商业银行资本达标工作的函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珠海市商业银行资本达标工作的函
(银监办函[2008]167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

  当前,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下,中小商业银行特别是资产质量差、历史遗留问题多、资本充足率不达标的城市商业银行风险尤为突出。为此,银监会将提高城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水平、实现资本达标工作列为今年监管工作重中之重,明确要求城市商业银行2008年底前全部实现资本达标。目前,全国132家城市商业银行预计2008年底前基本上实现资本达标。珠海市商业银行资本达标工作在珠海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已制定了具体方案,但进展十分缓慢。截至2008年9月末,珠海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高达29.66%,不良拨备严重不足(拨备覆盖率仅21.42%),资本充足率为-22.21%,被列为银监会重点监管的高风险行。为全力确保该行在当前经济金融形势下不发生风险,请珠海市政府高度重视该行资本达标工作,通过实施重组、财政注资等紧急措施,扩充该行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实现2008年底前资本充足率达到8%以上的监管要求,以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确保珠海市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营,确保国家的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感谢你们对银行业监管工作的支持。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律信息 | 法律新闻 | 案例 | 精品文章 | 刑事法律 | 民事法律 | 经济法律 | 行政法律 | 诉讼法律 | 合同 | 案例精选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法律常识 | 
法律图书 | 诉讼指南 | 常用法规 | 法律实务 | 法律释义 | 法律问答 | 法规解读 | 裁判文书 | 宪法类 | 民商法类 | 行政法类 | 经济法类 | 刑法类 | 社会法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