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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全国重点高等医学院校培养少数民族高级医学人才的意见

  招收少数民族学生的医学院校,要大力加强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教学工作,采取多种方式,精心培养,尽力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民族学院医预班学生列入各民族学院的招生计划,享受民族学院学生待遇。五所医学院从民族学院医预班招收的少数民族学生,全部按大学本科生标准享受人民助学金。要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各医学院校在食宿上要注意提供方便。

  二、医预班学生来源和招生名额分配。

  一九八三年招生计划
 内蒙 宁夏 广西 新疆 西藏
27 28 25 45 40 165
北医 10 5 10 10  35
北中医 7 8  5 5 25
上一医 10 10  5 15 35
中山医  5 15 15  35
四川医    10 25 35


  说明:
  1.北医、北中医招收的学生由中央民院医预班培训(北医在新疆招收的10名学生由西北民族学院医预班培训)。
  2.上一医、中山医招收的学生,由中南民院医预班培训。
  3.来自新疆自治区的学生、由西北民院医预班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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