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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砂开采动态监测简明规范(试行)》的通知


  2.1.5监测周期

  海砂开采后每6个月监测一次。

  2.2 海底及岸滩冲淤动态

  2.2.1海底动态

  2.2.1.1 海底沉积地貌剖面监测内容

  剖面地形重复测量,根据重复监测资料分析海砂开采前后冲淤变化趋势;

  剖面水下地貌侧扫,分析海砂开采前后地貌演化特征;

  沿剖面采集表层样,分析海砂开采前后剖面上底质变化趋势。

  2.2.1.2监测范围

  从海砂开采区起向岸延伸5公里或至岸滩低潮位止的区域。

  2.2.1.3海底沉积地貌监测剖面布设

  垂直岸线方向最少布设3条海底沉积地貌观测剖面,即海砂开采区中间位置布设1条,两端点各布设1条。沿剖面线,在不同底质及地貌部位处布设底质取样站位。剖面较长时,可按500M间距加密布设站位。

  2.2.1.4沉积地貌重复监测周期

  海砂开采后每6个月监测一次。

  2.2.2岸滩冲淤动态

  2.2.2.1监测内容

  在可行性论证中涉及可能造成岸滩侵蚀后退的岸段,进行岸滩动态监测。运用监测结果计算滩面冲淤幅度,分析海砂开采前后岸滩堆积与侵蚀的动态变化。

  2.2.2.2监测范围

  垂直海岸方向:沙质岸段从海岸地貌形态特征改变的地方,即海岸陡崖或沙丘的基部(相当于高潮位时波浪对岸滩作用的上限)至最低低潮位之间的完整海滩;淤泥质岸段高潮位附近一般修建海堤,从海堤基部至最低低潮位之间的潮间湿地。

  沿岸方向:岸滩动态监测站点的布设可根据最大潮流程(与岸平行)和波浪输沙作用范围确定。

  2.2.2.3技术要求

  布设与海底沉积地貌监测剖面相连接的岸滩动态监测剖面。在不同沉积地貌相带埋设固定监测桩,如在剖面较长的岸段,则每间隔100M加密埋设固定监测桩,进行沉积地貌监测。

  固定监测桩桩顶高程由水准测量确定。海砂开采期间,在监测桩周围1M处量取滩面相对桩顶的高差值,并换算成滩面1985国家高程基准。

  2.2.2.4监测周期

  每6个月为一个周期,可选择在大潮、小潮时观测,遇灾害性天气加密监测。

  2.3 流场及波浪

  2.3.1监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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