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来.高等学校教师提职工作的方针是正确的,主流是健康的,工作中取得了经验,为今后的工作打下了基础。这些经验,集中起来,主要是:(1)必须加强党的领导,明确教师提职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作好各级领导、干部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2)严格坚持标准,全面掌握思想政治与业务条件,正确处理教学与科研、理论与实践等关系,防止片面性,(3)建立和健全对教师的思想政治、教学、科研、外语等方面严格的全面的考核制度和考核档案,(4)在业务上必须依靠同行专家评审。充分发挥各级学术(评审)委员会的作用;(5)加强师资培养、管理工作,把教师提职工作与师资培养、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由于这项工作中断十多年,要确定与提升职称的人数众多,客观上给这项工作带来不少困难,加上我们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够,有些规定也有不够完善和明确的地方,因而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有的过分强调年资,没有全面掌握标准,有追求数量,忽视质量,迁就照顾的现象。有的忽视思想政治条件,没有坚持又红又专的要求,甚至把个别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错误的,不接受教学任务的,思想品德不好又没有改正表现的,也提升了。在业务上,有的没有正确处理教学与科研、理论与实践等关系,有过忽视教学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现象。在提升讲师中,由于要求独立讲授过某门课程,因而助长了助教争着上讲台,影响了教学质量。
有些学校没有建立和健全对教师的考核制度。对教师的考核、评审,缺少足够的材料积累。对材料的核实、鉴定工作,也做得不细、不扎实。在评审中,凭印象办事。对教学工作的考核,缺少质和量的全面衡量。对科研成果和论文、著作的鉴定,注意质量和科学价值、应用价值及社会效果的考察、评审不够。在评审程序上,全国不统一。
有些学校学术委员会还不健全。有些省虽有条件组织专家评审,但没有成立专家评审组织,有的成立了教授职称评审委员会,但学科评审组的划分粗了一些,没有很好地做到在业务上依靠同行专家评审的要求。有的地方和学校对学术(评审)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不明确,因而在党委、行政、学术(评审)委员会的关系上还不够协调。
以上这些问题,都应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
现在,我们已经把多年积压的问题基本解决了。今后应该把这项工作转为经常性的工作,并使之制度化。
所谓制度化,就是每一两年办理一次定职与提职的工作,严格按照统一的标准、要求和评审程序,一个一个地进行评审,确实具备了条件,才能确定与提升职称。
根据“文革”以前行之有效的经验,特别是最近三年来的新经验,提出以下意见,请同志们考虑。
(一)要明确指导思想,认真地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提升”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