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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会议两个文件的通知

  1.今后几年,学校应有计划地逐年选留一些本校本科毕业生,并创造条件,使他们能再学习一年左右的图书情报专业课程。
  2.各校在调整中选派一些热爱图书馆工作、有一定专业知识水平的教学科研人员充实图书资料情报工作队伍;
  3.争取有关领导部门批准,由图书馆联合举办中专班,培养图书馆的初级人员;
  4.从校内青工中,选择自学成材,学有图书馆工作所需专长(例如外语)的人,经过考核,充实到图书馆工作。
  当然,为了适应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的需要,必须在现有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图书馆学专业的正规教育。这次会议期间,文化部和教育部还要联合召开图书馆学教育座谈会,就这个问题进行专门研究。
  对于图书馆已有的人员,要积极创造条件,进行在职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觉悟、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首先,各图书馆要切实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社会主义觉悟,教育他们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热爱图书馆事业,提高工作责任心,加强组织纪律性,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在提高文化和业务水平方面,不少馆已采取了多种形式组织职工业余学习,现在需要总结经验,使培训工作更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下去。对近几年内入馆的青年,首先要搞好文化基础知识的补课和基础业务知识、业务技能的训练,争取在一、二年内,使他们在文化上普遍达到高中毕业的水平,在业务上切实达到“管理员”职称的要求,在此基础上再继续提高。对于经过培养仍难胜任图书馆业务工作的人,要适当调配其他工作。对于近年内入馆的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要创造条件,进修图书情报专业知识。对于馆员以上的中高级人员,也要创造条件,让他们继续提高水平,多做贡献。要尽力安排,争取让这些人中有一定研究能力的同志,每年能有一定的时间进行专题研究与总结,写出专题论文或总结报告,内容可以是图书馆的业务研究,也可以是某专题的文献调研评述等。此外。还应选派人员出国考察、进修。这对图书馆工作的发展和干部队伍的稳定成长都是十分必要的。在培训工作中,要注意处理好学习和当前工作的关系,要妥善安排,使二者互相促进.学习一般应以业余自学为主。紧密结合工作需要进行。一些共同性的业务课。可采取按地区联合办学的形式,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做好组织工作,并注意发挥图书馆学会和协作组织的作用。
  图书馆业务人员的职称,要按照国务院批发的《图书、档案、资料专业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进行评定。这个规定是我们建设和整顿专业队伍的依据,我们应当严肃认真地执行。在实际评定职称时,要从实际出发,坚持标准要求,保证质量。工作步骤要稳妥,要做好准备,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分批进行,不要一刀切。要把评定职称和干部培训、考核紧密地结合起来,注意总结这方面的经验,逐步形成制度。
  作为学校教学科研队伍的一部分,图书馆专业人员应当按职称,与教师和科研人员享受同等待遇。现在图书馆专业人员的工资是按行政职员评定的,这是历史形成的,应作为教育系统工资改革的内容之一,逐步加以解决。各学校的领导应当尽可能设法改善图书馆专业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总之,我们希望各级领导,把图书馆专业队伍的整顿、建设,当做一件大事,认真抓紧抓好。这次会后希望各地区、各院校都能对此进一步做出具体规划,并逐步落实各项措施。各院校,特别是重点院校争取经过五年左右时间的努力,使这支专业队伍调整和建设得初具规模,使其中具有各种专业知识的大专水平的人员达到总人数的百分之六十以上,使整个队伍比较精悍整齐、能够比较适应工作需要,并在此基础上朝着更高的专业化队伍的方向前进I

  四、切实加强领导
  我们要建设好专业队伍,做好工作。充分发挥图书馆在高等教育事业中的作用,关键是必须切实加强对图书馆工作的领导。
  作为教育领导部门,教育部长期以来对图书馆工作领导不力,二十多年没有一个专门机构来管高校图书馆工作,这是应当检查的。
  现在,教育部已经决定,在召开这次大会之后,正式成立全国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一秘书处,在教育部领导下。管理高校图书馆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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