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排印效率,出版社发到印刷厂的书稿,应该做到“齐、清、定”。印刷厂要加强领导,改善管理,挖掘潜力,千方百计按时完成排印任务。按照国务院国发[78]53号文件的规定,“在赶印教材期间,除紧迫政治图书外,其他一般书籍都要为教材让路”。地方印供而印数较少的教材和少数民族的教材,可以协作区为单位或省市之间组织协作印制或代印,合理分担各种费用和清偿用纸。为了使少数民族的教材能够及时进行翻译、印制,统编教材脱稿后应立即进行复制,或打出校样送给有关出版社。有的课程如统编教材译本当季来不及供应,也可以先印供原有教材。
建议各有关部委要从长远考虑,为所属出版社(特别是人民教育、人民卫生、农业、机工等出版社)的印刷厂,给予投资,增加人员编制,尽快建设起与本社任务相应的印刷生产基地。某些省和少数民族地区印刷力量不足的,尽快充实加强。
(四)加强教材编辑出版队伍的建设。各有关部委的出版社,应根据实际需要,尽快充实和加强教材的编辑出版力量,已经批有编制的部委要抓紧人员的调配工作。对于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出版社编译出版力量的充实和提高,要特别给予重视。此外,注意发挥教材编审人员在教材出版工作中的作用,并利用社会编校力量。
(五)进一步加强教材发行工作,要组织好教材的预订预发工作。各地新华书店要健全发行机构,逐步充实人员,扩充仓库,加强订货审核。为加速教材的发运,教育部、国家出版局当商同铁道部、交通部、邮电部请各地运输部门给予优先安排。未按预定日期出版的教科书要发快件。
建议国家计委和各省、市、自治区计委,为边远和交通不便地区的书店配备必要的机动车辆。并建议各地商业部门对教材包装用纸列入计划,保证供应。
(六)加强协作配合,推行出版、印刷、发行之间的合同制。会议研究提出了出版社和印刷厂,出版社和书店的两个合同参考草案,有关主管部门应组织所属单位尽快签订,以促进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计划性。签订合同的各方,要认真执行,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加以完善。
(七)各级党委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国务院国发[78]53号文件的规定,各省、市、自治区要尽快恢复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已经恢复的要进一步健全和加强。高等学校理、工、农、医、体育各科和文科的教材工作领导小组也要迅速恢复,设立常设办事机构,并根据需要建立教材编审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各类专业、各类课程的对口部门,要负责组织大学和中专教材的选题协调工作。国务院各部委所属出版社,应按照国务院国发[77]44号文件尽快建为部委直属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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