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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图书资料工作的意见

  为了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极大地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适应教育要大干快上的形势要求,图书资料工作必须进行切实的整顿。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继续深入揭批“四人帮”。当前,要打好揭批“四人帮”的第三战役。要紧密联系实际,彻底批判“四人帮”炮制的“两个估计”和“文艺黑线专政”论、“崇洋媚外”等反革命谬论,彻底肃清林彪、“四人帮”的法西斯文化专制主义和禁锢政策在图书资料工作中的流毒和影响。

  二、切实加强对图书资料工作的领导。高等学校图书馆、资料室是教学、科研重要的辅助性机构。图书馆直属学校领导,应有一名副校长分管图书馆工作,选派系、处级以上的得力干部担任馆长,并注意配备具有图书馆专业知识、懂得外文、古文和文理科专业知识的业务骨干。图书馆应大力加强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系、研究所的资料室实行校图书馆和系(所)双重领导,业务工作由校图书馆负责,要配备足够的资料员,拨给必要的资料经费,允许订购、复制有关资料。

  三、各校图书馆、资料室,对现有图书资料要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遵照《国务院批转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关于图书开放问题的请示报告》(即国发[1978]81号文件)的精神,可根据图书的内容和作者的政治情况,将图书按“一般图书”、“参考图书”和“内部图书”三类整理出借。
  “一般图书”,包括公开出版的自然科学类图书;各种工具书;文化大革命前公开借阅的社会科学和文艺类图书(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及其死党的著作和吹捧他们的著作除外);内部发行的高等学校教材和中、外文专业书刊资料。此类图书均可公开借阅。
  “参考图书”,包括林彪、“四人帮”及其死党的著作和吹捧他们的著作;中外修正主义分子的著作;有一定参考价值的资产阶级反动作家的著作。此类图书借批判用。教师、专业科研人员、研究生、进修生和有关干部,可以借阅;本科生因学习或科研需要,经过一定的批准手续,也可以借阅。
  “内部图书”,系指涉及我国边界问题、国家机密以及内容极其反动、淫秽的书刊。此类图书,应有控制地在小范围内借阅。

  四、调整开馆时间,提高服务质量。为保证教学、科研的需要,图书馆的出纳时间,平日应保证每周不少于五天,要逐步创造条件开放六天或七天;寒、暑假期间可每日开放半天。阅览室原则上应每天开放(包括节假日,晚上可开馆不借还图书)。工作人员应实行轮休和倒班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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