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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在中学、小学和各级师范学校大力推广普通话的指示

  6.在设有汉语课的民族学校中,汉语课应该用普通话教学。

  三、在中,小学和各级师范学校中推广普通话教学,必须训练师资。兹将对上述学校教师的要求和训练师资的办法规定如下:
  1.中、小学和各级师范学校教师,除年老力衰或有其它特殊原因学习普通话确有困难的以外,应该逐步学会用普通话教学。一般说来,用普通话教学,对语文科教师的要求应该较高于其它教师,对青年教师的要求应该较高于老年教师,对城市学校的教师的要求应该较高于农村学校的教师。
  2.中学和师范学校的语文教师由省、市教育厅、局负责训练,其它各科的教师由各校组织自学,由受过训练的语文教师加以辅导。小学的语文教师由县和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训练,其它各科的教师由各校组织自学,由受过训练的语文教师加以辅导。高等师范学校的教师由各院、校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组织自学。
  3.省、市教育厅、局应该开办北京语音讲师训练班,为县和市区的小学语文教师北京语音训练班培养讲师。学习时间一般规定为四-五周。学习内容和目的要求为:除学会拼音字母,准确地用北京语音发音、拼音和朗读课文,初步地能用普通话教学以外,并且要掌握基本的语音知识,懂得举办训练班的方法。省、市教育厅、局并且应该为中学和师范学校的语文教师开办北京语音训练班。学习时间一般规定为三--四周。学习内容和目的要求为:学会拼音字母,准确地用北京语音发音、拼音和朗读课文,并且要掌握基本的语音知识,为用普通话教学打下基础。县和市区应该为小学语文教师开办北京语音训练班。学习时间一般规定为三--四周。学习内容和目的要求为:学会拼音字母,准确地用北京语音发音、拼音和朗读课文,为用普通话教学打下基础。
  4.训练班的教学工作应该注意以下事项:(1)讲授内容必须浅近易懂,只讲最基本的理论知识,注重实际练习;(2)要我出各地方音和北京语音的差别和它的规律,针对这种特点进行教学;(3)运用直观教学原则(如运用留音片、挂图等)和多样化的教学方法;(4)注意复习巩固工作,进行考试的时候着重口试;(5)上大课与小组辅导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互教互学的作用;(6)注意从学员中培养小组辅导员,如果有条件的话,部分学员可以先集中学习几天。
  5.小学和初中一年级的语文教师和师范学校的语文教师必须在1956年暑假期内训练完毕,其他应该集中受训练的敬师到1958年训练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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