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训练教师可以利用寒假、暑假或农忙假,也可以在学期中从大型学校中抽调少数教师(以不影响教学正常进行为原则)加以训练。城市可以通过教师进修学校或举办讲座的方法训练师资。对于有条件用组织自学(或附近几个学校联合组织自学)的办法解决问题的学校,应该鼓励他们这样做,不必再抽调教师集中训练。
7.各地开办讲师训练班和教师训练班的时候,应该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中抽调一定的行政干部参加学习。
8.不论开办讲师训练班或教师训练班,都必须事先做好师资和教材的准备工作。解决训练班教北京语音的师资问题,应该注意发掘社会潜力,从各方面物色这种人才。省、市教育厅、局开办讲师训练班,应该注意挑选年轻、发音清楚、听觉没有缺陷的优秀教师参加学习。
9.在训练班学习过程中,必须随时注意加强思想工作,及时扫除思想障碍,用具体生动的事例,说明学习普通话跟社会主义建设的关系,跟提高教育质量的关系,及时交流学习经验,帮助学员克服困难,增强学习信心和毅力。这是办好训练班的根本关键。
教育部曾经发出「关于举办小学语文教师标准语语音训练班的通知」,内容跟上述规定有出入的地方,都按照本指示的规定办理。
四、关于训练师资和中、小学教学所用的教材和参考资料等,按以下规定办理:
1.讲师训练班和教师训练班的教材,各地方音和北京语音的对照表,由省、市教育厅、局和当地高等师范学校负责编辑。在新教材没有出版以前,小学教师训练班暂用「注音字母教学留音片」教材,和新编小学语文第一册及其教学参考书中关于注音字母的部分。中学、师范学校教师训练班暂用初中汉语课本中语音的部分,并且可以参考小学教师训练班的教材。
2.省、市教育厅、局应该把人民日报「为促进汉字改革、推广普通话、实现汉语规范化而努力」的社论、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决议、吴玉章主任的报告和张奚若部长的报告等文件印发给讲师训练班和教师训练班的学员,作为学习材料。
3.语音教学挂图和语音教学经验介绍书籍,由人民教育出版社负责出版。
4.供给中、小学学生和中、小学教师学习用的「注音字母教学留音片」,中、小学语文朗读唱片的出版发行等问题,由教育部跟广播事业局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5.正音字汇和常用字表,由教育部商讲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负责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