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关于选送培训对象参加2005年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省骨干培训者国家级研修工作的通知
(教师司[2005]17号)
江苏省、福建省教育厅:
根据我部实施高中新课程试验推广工作的计划和普通高中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的安排,经商基础教育司,我司将于今年6月组织普通高中新课程骨干培训者国家级研修。为保证研修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时间:除通用技术外(研修时间7月3-12日),其他13个学科的研修时间统一为2005年6月15-24日,集中培训10天。
二、名额分配:此次研修涉及高中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艺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14个学科。每个学科一个班,具体的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研修对象条件:选送的研修对象应以承担普通高中新课程培训任务的学科业务骨干为主,包括师范院校教师、进修院校教师、教研员,高中一线优秀教师等。具体要求如下:
1、熟悉普通高中教学基本情况,具有高中教师培训和教学研究工作经验,能胜任高中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3、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相应系列中高级职称,身体健康。
各地要注意发挥国家级研修班学员在本地区课程改革与培训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请各省按名额分配比例分学科填写《普通高中新课程骨干培训者国家级研修对象登记表》(见附件2),于6月10日前将研修对象名单一式二份寄至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办公室和各培训单位(同时附电子版)。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什坊街2号(北京教育学院内)。邮编:100011。电话(传真):010-82089216。电子邮箱:lylwdyx@sina.com。联系人:李永莲。
四、通知书的发放:报到通知书由研修组织单位寄至你省教育厅师范处,师范处负责将通知书发给研修对象,并确保研修对象按时参加培训。若有人员调换,请将调换人员名单加盖师范处公章传真至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