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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卫生部关于改进中小学体育工作的指示

教育部、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卫生部关于改进中小学体育工作的指示
(1955年8月9日)


  根据本年5月教育部召开的十三个省、市中小学体育工作汇报会所汇报的情况,各省、市在贯彻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及1954年5月4日教育部等六个单位「关于在中等以上学校中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的联合指示」方面,已逐渐加强了学校体育工作的领导,很多省、市的教育行政部门已设置了领导学校体育的机构或专职干部;一般都已组织体育教师学习了苏联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大多数学校已在推行劳卫制预备级,部分学校在重点推行劳卫制一级;体育课的教学有了不同程度的改进;学生对体育的认识和积极性普遍提高,课外体育活动在逐步的普及。但是目前中、小学的体育工作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为了进一步改善中、小学体育工作,今后应首先从下列各点逐步改进:

  (一)关于以劳卫制为中心改进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的问题
  中等学校体育的目的和劳卫制的目的是一致的,推行劳卫制及劳卫制预备级的学校,体育课除要完成中学体育的一般任务外,同时根据学生年龄实际情况和体育基础,通过各年级体育课的系统教材及定期考查的项目标准循序渐进地训练后,应当使初中学生到三年级时争取能达到劳卫制预备级或劳卫制一级一组的标准,高中学生到三年级时争取能达到劳卫制预备级或劳卫制一级一组或二组的标准。
  使学生准备达到劳卫制的标准,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是在体育课的教学过程中来完成的,但井不是完全依靠体育课来完成,必须广泛运用课外的体育活动。课外体育活动应依自愿原则教育和鼓励学生参加。课外活动的基层组织可采取锻炼小组和运动队两种基本形式。锻炼小组的任务是吸引学生经常参加课外体育活动,促进学生身体的发育和健康,准备达到劳卫制标准,养成爱好体育运动的习惯。锻炼小组的主要活动,包括体育课内所学习的各种技能和未包括在体育课教材内的一些劳卫制项目。运动队(包括学校代表队)是根据学生的爱好和特点组成的,它的活动除了要完成锻炼小粗的任务外,并使学生可以从事于他们所爱好的某项运动技术的学习和提高。值由于运动队需要较好的组织和指导,目前一般学校应暂以锻炼小组为课外体育活动的主要形式,在锻炼小组外可先设立少数运动队,再逐渐过渡到较多的运动队。课外体育活动的时间每周以二--三次,每次四十五分钟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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