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申报第二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扩展项目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5]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推动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我司曾于2004年设立了首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扩展项目,该项目的设立,调动了广大教师参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积极性。为进一步深化大学英语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司决定设立第二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扩展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和范围
1.立项原则:
(1)本项目为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第二批扩展项目。主要目的是通过进行大学英语教学思想、内容、方法改革,改进教学手段,完善教学评价体系,建立适应新世纪人才培养要求的大学英语教学体系,通过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建立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为中心的立体化、多样化、个性化的教学模式。
(2)各校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针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实践开展研究,探索并总结教学改革中的成效和特色,确定申报选题。
2.立项范围:
(1)本批项目原则上面向已经开始采用我部委托有关出版社开发的教学软件系统和新教学模式的高等学校设立。
(2)对于未获得首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扩展项目立项的教师,有关部门可组织他们优先申报。
(3)大学外语其他语种(俄语、日语、德语、法语等)的教学改革项目,亦可根据上述原则进行申报。
二、项目实施办法和经费
1.本项目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负责组织实施。
2.原则上每校申报的项目数不得超过两个。项目实施实行组长负责制,学校要对项目的落实进行指导和监督。
3.对于正式批准的项目,学校应按项目要求投入必要的配套经费;教育部将给予每个项目1万元左右的经费支持。
4.项目实施时间原则上为一学年,一般应在2006年7月31日前完成,项目成果以研究报告(不低于5000字)形式上报。
5.我司将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成果进行评估和验收,对于不能按时完成或完成质量较差的项目,将予以通报并追回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