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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国家教育督导报告2005》的通知

国家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国家教育督导报告2005》的通知
(国教督[2006]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为充分发挥我国教育督导的“督政”职能,改革督导工作机制和方式,国家教育督导团决定从2006年起发布《国家教育督导报告》并形成制度,每次围绕教育的重点工作,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和评价,推动各级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大力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

  2005年《国家教育督导报告》的主题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点是公共教育资源配置状况。现将《国家教育督导报告2005》印发你们(《国家教育督导报告2005(摘要)》已于2006年2月23日向社会发布)。请你们针对《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和督导意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进本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附件:国家教育督导报告2005--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共教育资源配置状况

国家教育督导团

二ΟΟ六年三月十日

  附件:
国家教育督导报告2005--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共教育资源配置状况
(国家教育督导团 2006年2月23日)

  义务教育关系国民素质的提高,是国家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义务教育惠及全民,能否实现公平,为全社会广泛关注。
  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转型时期,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义务教育城乡间、地区间、学校间的差距依然存在,有些差距还在进一步扩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缩小义务教育差距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已是当务之急。
  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高度关注教育公平。许多国家都把缩小教育差距和推进义务教育公平,作为政府最关注的社会及政治问题,通过制定法律法规,落实政府投入责任,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关国际组织也长期致力于促进各国贫困地区普及初等教育、改善弱势人群就学状况,以缩小教育差距。
  国家教育督导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从教育投入、办学条件和师资队伍三个方面,对小学和初中的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教师学历合格率、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比例等6个主要指标,以2000年到2004年全国2800多个县(市、区)的年度教育统计资料为基础,根据东、中、西部地区不同状况,同时结合国家教育督导团近年来专项督导检查情况,对全国及省域内城乡间、县际间义务教育公共资源配置状况进行分析。本报告力求客观反映现状,公正评价差异,跟踪监控进展,推动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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