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民主管理。 要建立代表全体社员或代表各农业社的权力机关,使企业真正成为全体社员自己的企业。同时要建立与健全职工代表会议或职工代表大会,使职工和社员一样都成为企业的主人翁。整顿和建设领导班子,要充分发扬民主,由社员和职工挑选领导人。
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制, 较大企业应实行职工集体承包、经理(厂长)负责制,经理和乡村领导企业的干部,都按经营效益高低计酬。宜于分散经营的修理、服务业,可以租赁给个人。要严格制止把集体企业变为私人企业。反对少数人仗权谋私,压价承包。
关于改善经营管理、考核职工、 整顿财务和杜绝贪污浪费、纠正不正之风等项工作,也要发动社员和职工,抓紧进行,防止走过场。
六、 积极推动技术进步
社队企业, 既不能脱离现实条件,盲目追求先进设备和先进技术,也不能安于技术落后、不求先进。要从自己的特点出发,采取“适用技术”。
社队企业要求更新过于陈旧的设备时, 固定资产折旧率可以适当提高。今后几年社队企业税后利润的使用,一般应首先注意技术改造方面。
要加强技术队伍建设, 尽快改变社队企业技术人才缺乏的状况,首先,建议教育部门在发展职业教育中,把社队企业所需人才规划在内,并逐步建立培训职工的专科学校。其次,要求国家每年分配一部分大专毕业生给社队企业。社队企业也可以选送人员,请大专院校代为培训,毕业后仍由原企业分配工作。第三,允许社队企业参照国家颁布的标准,评定技术人员的职称,发给证书,由企业给以应有待遇,以鼓励职工自学成材。
近两年来, 一些地方的社队企业,聘请科研部门、大专院校和设计部门的科技人员当顾问,承担新产品试制任务,在生产中运用科研成果,使企业取得不少新技术,制成不少新产品,这既加快了科学技术变为现实生产的进度,使科研和生产紧密衔接,又解决了社队企业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要认真总结推广这方面的经验。
七、 关于社队企业的若干政策问题
(一)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副产品的增多, 今后凡适宜在农村就地加工的农副产品,应按一九八一年国务院关于“凡国营企业加工能力有剩余的,社队不再办同类企业和扩大加工能力;凡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宜于农村加工的,应按经济合理原则,着重扶助集体所有制的加工业”的精神,逐步让社队企业就地承担更多的农副产品加工任务。大中城市原有的加工工业所需原料(包括因技术进步增加的加工能力所需的原料),应继续保证供应。此外,一般不在大中城市再扩大加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