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发布日期:1985年11月19日 实施日期:1985年12月1日)废止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自治州、县出差类区的通知
(一九八四年四月九日 [84]财文字第62号)
我部(83)财事字第493号文《
关于修改差旅费、会议费开支规定的通知》下达后,四川、甘肃、新疆财政厅来函,建议对一些自治州、市、县的出差类区作适当调整,以适应这些地区变化了的情况。经研究,同意作如下调整:
一、 将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的甘洛、 雷波、 喜德、越西、美姑、金阳、昭觉、普格、布拖、盐源各县和木里藏族自治县从第一类地区调为第二类地区。
二、 将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的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和甘南藏族自治州的舟曲县从第二类地区调为第三类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