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明确政府与营运机构之间、营运机构与所投资企业之间的出资关系,确立政府对营运机构、营运机构对所投资企业的出资人地位,解脱企业与主管部门的行政隶属关系;明确营运决策会议以及营运机构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关系。
16、国有资本营运要把握以下几点:
政府与营运机构之间、营运机构与被投资企业之间,是出资人与被投资企业的关系,主要依照《
民法通则》、《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各自的行为。
营运机械转让其投资企业产权的收入,由营运机构收取和管理。营运机构应依法运用多种融资形式和渠道,通过资本市场筹集和利用社会资金,发展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扩大所支配的社会资本规模。
营运机构国有资本收益的运用,由营运决策会议决定,用于增加国有资本的再投入。国有资本收益由政府财政部门单列帐户,专款专用,暂不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
本级政府新增国有资本投入,由本级政府营运决策会议纳入营运体系统一营运,不向营运机构以外的企业投资。
按照国有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布局的要求,营运决策会议和营运机构依据产业政策和地区发展规划,调整国有资本结构。营运机构在组建过程中和组建之后,应加大所投资企业联合、兼并、重组、收购和破产的力度,调整资本结构、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盘活存量资产。
六、统筹安排、综合协调,推进相关的各项改革
17.国有企业加快公司制改造的步伐。营运机构所投资的企业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改制,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其企业组织形式一般为公司制公司。
18、营运机构根据优化资本结构的需要、产业政策规定和市场要求,发展独资、控股、参股企业。营运机构直接出资的一般应是大型企业、重点企业,行业骨干企业和以众多中小企业为成员的集团公司。营运机构投资的企业要切实搞好改制、改组、改造工作,加强企业管理,正确处理企业与职工的关系,充分发挥全体职工的积极性。
19、转变政府职能,调整行政机构。政府面向全社会进行管理,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分解和移交政府专业经济主管部门的职能,将行政管理职能移交给综合经济部门,行业管理职能移交给行业管理机构,社会管理职能移交给有关政府部门或社区组织。
20、进行投资体制改革。营运体系的国有资本收益、产权转让收入的再投资,由营运体系自主决定,必需纳入计划管理的实行计划管理;政府各种资本性投资作为新增国有资本的,交由营运体系统一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