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劳动部
关于加强各地锅炉和受压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报告的通知
(一九六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国务院同意劳动部《关于加强各地锅炉和受压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报告》,现在转发给你们,请即研究执行。
锅炉和受压容器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广泛使用的重要设备。加强这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既是企业技术管理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又是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保证生产建设顺利进行的一项重要措施。近几年来,这种设备的数量成倍增加,而企业的锅炉安全管理工作却没有相应地跟上。事实证明,锅炉和受压容器安全监察工作的好坏,对职工的安危和生产建设影响很大,决不可以稍加忽视。
应该指出,保证锅炉和受压容器的安全运转,既有复杂的技术问题,也有重大的政治、经济意义;既需要企业单位切实加强管理,也需要劳动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和综合管理。因此,使用锅炉和受压容器的部门和单位,应该根据安全管理工作的繁简,设置专管机构或者专职、 兼职人员。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应该根据本地区锅炉和受压容器的数量、分布情况、交通状况和安全管理工作基础等条件,加强或恢复本地区各级劳动部门的锅炉安全监察机构,增配必要的干部。为了解决干部来源问题,各地应将过去抽走的三百多名受过专业训练的锅炉安全工作干部尽量调回,不足的部分可以从企业抽调一些适宜于做这项工作的技术人员,仍不足时可以从大、专毕业生中分配一部分人,给予专业训练。今后,各地对劳动部门的锅炉安全工作干部,不要随意调动,以便他们钻研业务,积累经验,开展工作。
关于加强各地锅炉和受压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报告
锅炉和受压容器是工业生产中十分重要的特种设备。我国工业所需要的动力和热能绝大部分是依靠锅炉供给,工业各部门还广泛使用各类受压容器。这些特种设备在运行条件下具有高压、高温等特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因此在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和工业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都设有监督机构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随着我国工业的发展,锅炉和受压容器的数量越来越多,安全管理工作越来越重。但是,各地锅炉和受压容器的安全监察机构不仅没有相应加强,反而大大削弱。几年来,许多地方劳动部门和产业部门原有的专管机构在历次精减中已先后撤销(目前地方劳动部门有锅炉和受压容器安全专管机构的,只有上海、天津二市和湖北省),经过专业培训的四百多名锅炉检验干部,已有三百多名被调走。
组织机构与工作任务的不相适应,已经严重地妨碍着安全工作的开展,使一些本来可以避免的事故也无法避免。随着各地锅炉和受压容器设备的失修和安全管理机构的裁撤,隐患还会越来越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