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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劳动部关于加强各地锅炉和受压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报告的通知

 一、 锅炉和受压容器粗制滥造,安装质量低劣。目前全国各地有一些专业的、非专业的小型锅炉制造厂,自制自用锅炉和受压容器的企业就更多。由于缺乏监督检查,粗制滥造的现象比较严重。在安装上也普遍存在质量低劣而缺乏检查的情况。
 二、 设备失修情况严重。据我们一九六二年在南京、上海、贵州、广西等地的调查,约有百分之八十的锅炉和受压容器没有定期进行检修。 贵州某矿的锅炉,
 是从外国进口的,安装和使用了五年从未进行过大修,目前汽包已有穿透性裂纹,随时都有爆炸的危险。这种不进行计划检修、设备“带病”运转的现象各地都普遍存在。
 三、 安全附件不全、不灵。据湖南、宁夏、黑龙江、内蒙、江西、吉林、安徽七个省(区)的不完全统计,缺乏各种安全附件十万零四千一百五十一件。据山东省三个市的调查,受压容器有百分之八十没有安全阀,有百分之五十的压力表不合格。这是造成爆炸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各地普遍存在的问题。
 四、 操作人员技术水平低,并且调动频繁。许多企业认为操作锅炉没有什么了不起,对司炉人员没有进行严格的挑选和训练,并且经常调动,甚至常常把老、弱、残或犯错误而又未经训练的人放到锅炉房工作。
  以上情况说明,为了消除隐患,以防止事故的发生,需要做很多工作。诸如加强对锅炉和受压容器制造、安装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健全锅炉和受压容器的定期检验检修制度,切实安排安全附件及检修材料的生产和供应,严格执行司炉人员的训练、考试和调动的管理制度等等。但是,当前最迫切的还是加强锅炉和受压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和配备必要的干部。这是因为,一则,锅炉和受压容器数量很大,并且分布在全国各行业、各厂矿,受压容器还有种类繁多、介质复杂、其中的各种气瓶流动性大等特点,因此,除了各产业部门和企业单位加强各自的管理以外,还必须有一个专门机构进行统一的管理,以便从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等方面提出统一的安全技术要求,并进行专业的监督检查,否则就不可能保证安全生产。再则 ,
锅炉和受压容器由于具有高压、高温、易爆等特点 ,每年都必须由专业的检验干
部进行技术检验,而除了少数锅炉和受压容器特别集中的电厂和大型化工、石油企业以外,绝大多数单位不可能也不必要各自设置一批专职检验干部。实践经验证明 ,把劳动部门的专业检验同企业自行检验结合起来 ,是比较经济而有效的办法。但是,如果不适当加强各地劳动部门锅炉和受压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则专业检验和其他一切监督检查工作,也都是会落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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