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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

  9.投资活动流入的现金主要包括: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分得股利或利润所收到的现金;
  (3)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如为负数,应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项目反映)。
  10.投资活动流出的现金主要包括:
  (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2)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3)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1.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
  12.筹资活动流入的现金主要包括:
  (1)吸收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3)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3.筹资活动流出的现金主要包括:
  (1)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2)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
  (3)分配股利或利润所支付的现金;
  (4)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5)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6)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
  购买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14.购买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产生的现金流量应作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并单独列示。
  15.购买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支付或收到的现金总额,应扣除因购买或处置取得或支付的现金,以净额列示。
  16.企业应在报表附注中以总额披露当期购买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下列信息:
  (1)购买或处置价格;
  (2)购买或处置价格中,以现金清偿的部分;
  (3)购买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取得的现金;
  (4)购买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按主要类别分类的非现金资产和负债。
  金融保险企业现金流量
  17.金融保险企业现金流量项目归类有其特殊性。企业在编制本表时,前述现金流量项目归类不适用的,可根据其行业特点和现金流量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18.金融企业的下列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项目应作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1)对外发放的贷款和收回的贷款本金;
  (2)吸收的存款和支付的存款本金;
  (3)同业存款及存放同业款项;
  (4)向其他金融企业拆借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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