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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小轿车销售管理的补充实施办法》的通知

  车辆购置附加费仍按279号文件中规定的金额执行。
  四、关于清点封存的小轿车的处理
  1989年2月1日后,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清点封存的非小轿车经营单位的小轿车,凡当地小轿车经营单位不予收购或代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允许在加收特别消费税后,由原经营单位一次性销售给最终用户。

  附一:
 
         第二批核定的全国小轿车经营单位名单

  1.长春市机电设备公司
  2.南京市机电设备公司
  3.成都市机电设备公司
  4.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总公司
  5.中国林业物资供销总公司
  6.中国京安器材公司
  7.中国旅游服务公司
  8.中国建设物资总公司
  9.广州标致汽车有限公司
  10.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深圳供销经理部
  11.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公司
  12.中国汽车工业南方贸易公司
  13.辽宁汽车贸易公司
  14.沈阳汽车贸易公司
  15.北京汽车贸易公司
  16.中国汽车贸易总公司天津公司
  17.中国汽车工业南京贸易公司
  18.中国汽车工业武汉贸易公司
  19.湖北省汽车工业公司汽车经销部
  20.中国汽车工业湖南贸易公司
  21.中国汽车工业杭州贸易公司
  22.中国汽车工业成都贸易公司
  23.中国汽车工业昆明贸易公司
  24.中国汽车工业合肥贸易公司
  25.中国汽车工业西安贸易公司
  26.中国汽车工业吉林省贸易公司
  27.中国汽车工业深圳贸易公司
  28.广西壮族自治区汽车工业贸易公司
  2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机电设备公司
  注:凡上述经营单位名称中冠以“中国汽车工业”字样的,其企业名称须以变更登记后的名称为准。

  附二:
 
         第一批核定的小轿车经营单位变更名单

  1.撤销中国金燕汽车船舶工业公司的小轿车销售权。
  2.同意将“山东省机电设备公司”更换为“山东省汽车销售公司”经营小轿车销售业务。
  3.同意将“原中国机电设备总公司华北汽车贸易中心、原中国机电设备总公司东北汽车贸易中心、原中国机电设备总公司华东汽车贸易中心、原中国机电设备总公司中南汽车贸易中心、原中国机电设备总公司西南公司、原中国机电设备总公司西北汽车贸易公司、原中国机电设备总公司广州公司”更名为“中国汽车贸易总公司华北公司、中国汽车贸易总公司东北公司、中国汽车贸易总公司华东公司、中国汽车贸易总公司中南公司、中国汽车贸易总公司西南公司、中国汽车贸易总公司西北公司、中国汽车贸易总公司广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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