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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部直属单位<会计工作达标升级办法>实施细则》和《建设部直属单位<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

  二级:在三级的基础上,对资金、成本(费用),财务成果等管理建立有效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考核办法和体系,在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会计核算运用电算手段达到较高水平。
  一级:会计工作达到科学化、现代化水平,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成绩显著。
  三、会计工作达标升级的奋斗目标:
  1989年试点单位达标和升级:
  1990年部直属单位80%达标,20%达到会计工作三级水平(试点单位达到三级水平);
  1991年部直属单位全部达标,30%达到会计工作三级水平,10%达到会计工作二级水平。
  四、部直属单位的会计工作达标升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综合计划财务司组织领导直属单位的会计工作达标升级工作。部成立达标升级考验验收小组,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组织验收工作。各直属单位的会计工作达标升级工作,由主管财务会计工作的领导负责,可建立会计工作达标升级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五、会计工作各等级的考核确认权限和考核时间:
  (一)申请会计工作达标、三级和二级的单位,由建设部组织考核、确认。
  (二)申请会计工作一级的单位,由建设部组织考核,提出考核意见,报财政部复核确认。
  (三)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考核验收,每年进行一次。申请会计工作达标的单位在每年第一个季度内对标自检,向建设部达标升级考核验收小组提出申请达标升级报告;第二季度由建设部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考核验收小组组织考核、验收,确定其会计工作等级。
  (四)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试点单位,申请达标升级的时间为1989年底以前,部考核验收小组在1990年4月底以前组织考评、验收,同时具备升级条件的,可将达标升级考核合并进行,根据考核结果确认其会计工作的相应等级。
  试点单位为: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南京建筑工程学院。
  六、申请达标升级的单位应成立由行政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的自检初评小组,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会计工作进行初评,对标自检,积极整改。根据初评结果,写出自检报告,填写《建设部直属单位会计工作达标升级申报表》和《建设部直属单位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考核标准》(自检 )一式两份一并报送其考核确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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