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粮 ,优先保证种畜、种禽、种鱼场的需要。要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方面集
资,多形式办厂,多渠道经营,发展质优价廉的配合饲料。配合饲料工厂,应大中小结合,以中小型为主,由集体或农民联办为主。国家侧重兴办或与地方联办技术要求高、投资大的合成氨基酸厂、添加剂原料工厂、预混饲料厂和浓缩饲料厂。兴办饲料加工厂所需的原料、材料,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健全饲料监测机构,加强饲料质量管理工作。
(七)积极发展农畜水产品的加工、冷藏、保鲜、贮运机械和饲养、饲料加工设备,加快枝术改造的步伐。对蔬菜、果树、花卉的栽培、收获、加工、保鲜、贮运等机械,也要加紧研制、推广。
(八)提倡城市农牧渔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积极参与生产基地建设或与骨干企业联合组成“料研——生产联合体”,为大中城市的农牧渔业的生产建设服务。
(九)有计划地从国外引进资金、优良品种、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质量,改进包装,提高生产水平。
经济特区、开放城市、开放地区,要按照贸—工—农的要求,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十)加强对土地的管理。 随着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占用城市郊区土地和水面越来越多。要坚决执行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规定,制止乱占滥用耕地和养鱼水面。
三、加强对大中城市农牧渔业工作的领导
大中城市和经济特区、开放城市、开放地区,都是商品经济最活跃的地区,这两类地区的农业可以说是农村商品经济的两个“龙头”,分别带动和促进当地农村或全国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应该从全国农村商品经济和城乡经济发展的全局出发,把大中城市和开放地区的农牧渔业放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近两年来,广州、武汉、石家庄、南昌、沈阳等城市改革肉、菜、鱼、禽、蛋的产销体制,逐步放开经营,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他们的主要经验是:按照市场需要调整农业生产结构 ;建设系列化配套的商品基地 ;调动国营、集体、个人三方面的积极性,协调发展;改革产销体制,农民和农业企业直接进入流通领域;有计划、有步骤地放开,做好调剂余缺和平抑物价工作。他们的经验,可供其他城市借鉴。
各大中城市农牧渔业部门应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同有关部门通力协作 ,密切配合,制订本地的实施方案,加强指导,提供信息,搞好服务,注意解决贯彻执行中的新问题。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