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基本原则
1.坚持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组织创新、管理创新相结合。充分发挥各地方人民政府在技术创新过程中的作用,为技术创新创造良好的政策、组织和管理环境。
2.坚持有限目标,突出重点,点面结合,逐步推进的原则。在大公司、大集团战略中推进技术创新。同时,也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尤其是民营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注意技术创新的重点与区域经济规划、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企业产品发展方向相结合,加大各级政府对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
3.坚持技术创新与本地区资源优势、基础条件相结合。避免资源浪费、重复建设、以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国民经济总体效益。
4.坚持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科技成果的转化相结合。追求最佳的技术经济效益。
5.坚持技术创新与市场开拓相结合。在技术创新工作中突出市场导向和市场开拓,并特别注重创新名牌(拳头)产品的市场开发。
第二章 主要任务
技术创新区域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各区域不同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技术创新体系和机制,促进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使该地区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有一个较大的提高,达到以技术创新推动区域经济增长的目的。通过总结推广技术创新工程区域试点经验,促进全国技术创新体系的形成和发展,把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到实处。
第四条 加强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和机制建设
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点是社会化中介技术服务体系和技术开发体系,推动产学研结合,有条件的地方应抓好有当地资源和人才优势的区域研究开发体系建设。
1.大力发展以生产力促进中心为重点的区域中介技术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建立中介技术服务体系,为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提供技术、人才、市场、信息和咨询服务,使技术创新产品更加符合市场需求。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交易、创新产品交易活动。
2.企业技术创新试点
1)通过培育不同类型企业技术创新试点,引导企业建立起以总工程师或第一副厂长为首,总工办主抓、主任工程师具体负责和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及生产工人参加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把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定位在决策层。制定企业技术创新政策和发展规划,以产品创新为切入点,建立企业技术创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