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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八五”后三年我国交通运输挖潜扩能提效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13.合理组织湛江、防城港分流。黎湛铁路改造期间,拟将原经湛江港通过黎湛线运输的部分矿石、粮食等物资,改经防城港通过南防线运输;原经广州港通过三茂线运输的云浮电厂和粤西煤炭、云浮硫铁矿,改经湛江港及三茂线运输。铁路部门要继续做好湛江港的疏运工作。
  14.充分利用地方中小港口。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地区陆续兴建了一批中小港口,如广东新近建成的澳头、阳江等港口,已拥有几千至万吨级码头泊位。今后凡到达这些地区及其周围地区的物资,要积极组织船舶直达运输,减少中转环节,避免集中在少数几个大港中转捣载。
  三、充分利用内河航运和公路运输
  15.以长江、京杭运河等为重点振兴内河航运,促进沿江、沿河经济带的开发。采取必要的经济和行政措施,组织适宜下水的物资利用船舶运输。调整改进船舶过闸收费办法和标准,以鼓励发展大吨位船舶,增加船闸通过能力。
  16.为了充分发挥高等级公路在客货运输,特别是港站集疏运物资中的作用,我国已建成的高等级公路中,有些利用程度较低,整体功能未能得到发挥。拟以沈大高速公路为试点,请辽宁省研究提出充分利用高等级公路,扩大客货运量的措施或方案,并在年内组织实施。取得经验后可向全国推广。
  四、提高铁路车辆和企业自备车使用效率
  17.目前铁路车辆不足,而厂矿企业占用铁路车辆时间长、作业效率低、以车代库的现象时有发生。拟对铁路货车使用实行经济制约的办法,以加速铁路车辆周转。铁道部提出的《铁路货车使用费核收暂行办法》,经征求有关部门、省市意见后,由铁道部根据《铁路法》的规定发布执行。
  18.提高企业自备车使用效率,弥补铁路车辆的不足。全国现有企业自备车8万多辆,其中6万余辆通用货车可以通过加强组织管理和统一运用,进一步提高使用效率。铁道部提出的《企业自备货车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经征求有关部门、省市意见后,已由国家经贸委批转执行。
  五、帮助解决目前存在的实际问题
  19.近期为促进铁水分流工作,并为国家运价调整方案顺利实施创造条件,要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立即制止辽宁省今年初分别执行的《关于征收水路客货运输附加费的通知》(旅客每人次征收4元、货物每吨征收5元)和《关于对装往限制口地区货物收取补贴费的批复》(每吨征收081元)。同时,明令禁止各地类似越权收费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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