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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1994年度棉花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加强储备棉质量监督管理。储备棉是国家调控棉花市场的重要物资,为确保入库棉花质量和数量,各级专业纤维检验机构要适时组织对入库储备棉的质量监督抽查和出库储备棉的质量监督检验。
  四、强化工商交接棉花质量监督抽查。新棉调拨供应工作开始后,各级专业纤维检验机构要全面加强工商交接棉花的监督检查,扩大监督检验覆盖面。违反质量标准的棉花无论销到哪里都要予以坚决查处。我们将会同中国纺织总会统一组织部署对253个国有大中型棉纺企业进厂原棉的监督抽查工作,并在主要棉花销区设立“棉花质量窗口”,国家技术监督局将及时汇总监督检查情况,发布公报。
  五、继续设立棉花质量问题举报办公室。继续设立全国及棉花生产省和主要用棉地区棉花质量问题举报办公室,进一步发动全社会力量加强对棉花质量的监督。各级举报办要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认真受理和查处棉花收购、加工、销售中的质量违法案件,为综合治理棉花质量、打击棉花质量违法行为发挥更大作用。新棉上市前,各级举报办要发布通告,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工作中要注意保护举报单位和个人的合法利益。
  六、认真组织开展年终大检查。本棉花年度末,各级专业纤维检验机构要认真开展对棉花收购、加工、经营单位等各环节执行国家标准情况的年终大检查。中国纤维检验局将根据棉花流通质量状况,对问题突出的地区组织重点抽查。
  七、严厉打击棉花质量违法行为。各级技术监督部门要把棉花质量问题列入“打假”工作的重点,进一步把棉花“打假”工作抓紧抓好。各地技术监督部门要认真组织当地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大力开展棉花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和严厉查处棉花质量违法案件。在棉花质量监督执法工作中,不论涉及棉花流通哪个环节,不论涉及什么地区的棉花质量违法案件,一经发现,要一查到底,并依法从严从快惩处,不得姑息迁就,不得以罚代刑。对查出的大案要案,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公、检、法等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及时移送案件,积极配合公、检、法及有关部门从重从快惩处犯罪分子。
  八、加大治理整顿棉花质量工作的宣传力度。各地要在宣传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工作有效的监督作用,重点报导大案要案的查处情况,以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并造成强大社会舆论。同时要采取典型曝光和正面宣传相结合,对坚持执行棉花国家标准的地区和单位进行表扬,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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