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假肢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民发(1979)64号 一九七八年十月八日)
各省、市、自治区民政局,各假肢工厂,青岛假肢橡胶配件厂,北京假肢科学研究所:
现将《全国假肢工作会议纪要》以及会议制定的《按照专业化协作的原则,实行假肢标准零部件专业化生产的方案》(见附件一)和《假肢科学研究和新产品研制规划》(见附件二)印发各地,请组织贯彻执行。贯彻情况及今后规划,请及时报部。
附: 全国假肢工作会议纪要
全国假肢工作会议,于八月二十七日至九月四日在北京举行。参加会议的有,各省、市、自治区民政局的干部,假肢厂的管理干部和技术、医务人员,肌电假手研制组的科技人员,《医学百科全书》假肢条目的编写人员,还有财政部、卫生部、轻工业部的干部,共八十三人。
会议讨论了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一、假肢生产的意义和三年调整时期的任务
三十年来,我国假肢生产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建国头十年的分批建厂,形成全国假肢工业的合理布局;第二,一九五九年后的六、七年,进行假肢产品的统一设计,成立研究所和专业厂,进行国际交往和经援,假肢生产技术得到发展和提高;第三,在林彪、“四人帮”作乱的十年,出现了假肢生产的停顿和倒退;第四,粉碎“四人帮”后,假肢生产又得到恢复和发展。三十年来,全国假肢厂为广大革命残废军人、工伤致残者和部分社会肢体残缺病人生产、安装了各类假肢产品或残废车,为他们自理生活和代偿功能、矫治疾病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对于鼓舞士气、巩固国防和支援社会主义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国的假肢工业,本来基础就较差;在近十多年内,国际上假肢技术发展很快,我们则因林彪、“四人帮”破坏而中断了原定的发展规划,差距越拉越大。当前,假肢厂“小而全”的小生产经营方式比较普遍,劳动生产率低,零部件规格杂,品种少,产量低,质量差,成本高,生产周期长。据典型调查,还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肢体残缺病人无力自费安装假肢。总之,假肢工业的现状同全国大干四化的形势很不适应,应当调整改组,急起直追,迅速改变落后面貌。
会上确定三年调整时期假肢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第一,按照专业化协作的原则,安排假肢现产品标准件的专业化生产,完成假肢工业的改组。第二,按照提高与普及相结合的方针,规划假肢科学研究和科研成果的应用,提高假肢技术水平。第三,根据假肢生产的特点,改革假肢厂的经济管理体制。以上三点,是多快好省发展假肢生产、实现假肢工业现代化的重要步骤,它标志着我国假肢工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