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关于
坚定不移,进一步做好社会福利奖券发行工作的通知
(1989年6月20日 中募(1989)委字第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募委会(筹备组):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社会福利奖券自1987年7月试验发行以来,全国已累计发售六亿四千多万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二亿四千万元,全国已兴办各种社会福利事业项目一千余个。事实证明,这项事业得到了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和热情支持,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月下旬以来,北京发生了严重的社会动乱,继而发展为反革命暴乱。一些省、市也受到了波及。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乘动乱之机,制造谣言,诋毁有奖募捐活动,甚至扬言要对有奖募捐活动采取暴力。社会福利奖券发行工作因此受到了一定影响和损失。
中募委重申,发行社会福利奖券,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是为了开通向社会筹集资金,发展我国社会福利事业而采取的正确的改革措施,符合
宪法精神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是一项正义的事业。中募委要求各地,理直气壮、坚定不移地进一步做好社会福利奖券发行工作。对少数人蓄意制造的谣言,要旗帜鲜明地予以揭露,用事实教育群众;对胆敢以身试法,制造打砸抢事件的暴徒,要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