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八五”任务与目标
1、引导与推动企业和企业集团完善科技进步指标体系,建立信息、决策、规划、质量、人才等体系,建立技术开发机构或技术依托,逐步形成有利于科技进步的运行机制;创建一批科技先导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开发带的发展,创建一批高科技产业集团,发挥科技先导示范和对经济的引导推动作用。
2、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提高中小企业管理和技术水平。乡镇企业是中小企业的主体,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科技对乡镇企业的支持,提高企业素质,使乡镇企业产品质量、产值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增加科技进步因素在乡镇企业发展中的份额。
3、建立与完善各种科技服务体系,为企业科技进步服务。要充分利用已有的科技情报、技术市场、专利等基础,建立和完善各种信息、咨询、诊断机构,充实人才队伍,实现网络化,形成为企业科技进步服务的专业化、社会化的信息服务体系、咨询服务体系、诊断服务体系,并逐步形成产业。
4、培训人才。要培养一批从事信息、咨询、诊断等方面的帮助企业推进科技进步的专业化人才,要造就一批既懂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又熟悉实际生产技术的企业人才。
三、政策与措施
1、加强政策研究,不断完善有关企业科技进步的法规和政策。在《科技进步法》颁布后要推动企业贯彻实施,并进一步制定促进研究院所、高校与企业合作以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定企业科技进步指标体系,与统计部门共同建立并完善企业技术经济统计体系,跟踪分析研究企业科技进步的状况;定期编制并发布新产业、新产品、新技术指南等有关信息。
2、利用科技贷款支持重点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高新技术开发与应用,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企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如,CAD技术、生产自动化技术、先进制造技术、质量控制与检测技术、节能降耗与环保技术等。
3、各项科技计划与企业科技进步相结合。高新技术攻关计划要支持研究机构和企业合作的项目,有利于成果的转化;“863”计划要及时向企业提供阶段成果,促进新兴产业的形成与发展;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与企业建立起紧密联系,为企业提供成套的工程化技术和新产品并开展工程服务;星火、火炬、成果推广、新产品试制等计划和“CAD应用工程”工作更应面向企业,引导和推动企业科技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