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机制未形成。科技成果商品化不仅仅涉及到科技本身的发展,同时也涉及到科技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它是科技长入经济的纽带和桥梁,也是研究机构建立自动为经济服务,并实现科技良性循环的重要途径。但我国当前的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尚处在新旧体制交替之中,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新秩序、新机制尚未建立起来。科技成果商品化所需的技术创新机制的确定尚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开拓。
(3)生产技术不适应。科技成果商品化有赖于生产技术的发展,主要是技术的再开发,包括设计技术、产品制造技术、设备制造技术、质量控制技术以及科学管理等。但我国长期以来在科技发展中,忽视工艺及制造技术的开发,有相当一批科研成果停留在实验室水平,或手工作坊式的小生产。企业对已引进的制造技术消化也很不够。原因是由于我们对制造技术发展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严重地影响到我国科技成果商品化的进程。
(4)组织管理跟不上。科技成果商品化工作应从科技计划、成果评定、技术改造,一直到工业性生产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进行组织和管理。为了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的发展,我们急待解决商品化开发与研究成果间的转移机制,合理进行对科技成果商品化主要发展方向的选择、资金的筹措与调配,以及完善组织机构、法规制度和配套政策等等。但目前我国机电工业对这项工作尚无成熟的经验,多方面的关系尚未理顺,计划和资金渠道尚待开拓,以至科技成果商品化的工作进展还比较缓慢。
三、结合机电工业科技长远发展设想和“八五”规划,实现两年初见成效、五年形成气候、十年取得较大进展和效益的目标机械电子工业科技成果商品化和发展,要着重解决机电产品适度规模经济的制造技术的现代化问题,达到加速调整机电工业产业结构,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科技投资效益。使机电工业的发展切实转移到依靠技术进步的轨道上来。
今明两年内,重点推广一批节能、节材、节汇及出口创汇的重大成果;“八五”期间,结合基本建设和新技术改造,建立一批重点项目的工业性试验线;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成果,投产一批具有80 年代先进水平的新产品。
四、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科技成果商品化的发展应遵循以下方针
(1)把科技成果商品化摆到科技工作的重要位置。创造有利于发展的环境条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针政策,落实必要的资金和计划,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秩序,使科技成果商品化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2)发挥企业和科研机构的各自优势,发展科研机构与生产企业的横向联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