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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部关于加速科技成果商品化的意见

  (2)抓好资金的筹措和合理使用,建立科技成果商品化专款。目前,我国财政比较紧张,科技成果商品化要在短期内获得发展和成功,必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采取多渠道、多方位、多层次集资。
  充分利用国家贷款,银行贷款,部门、地方、企业、研究机构的集资,建立起科技成果商品化专款。按照共担风险,有偿使用,匹配投资的原则,促进专款资金的良性循环,不断支持更多的科技成果商品化项目。
  该专款以拨款、风险投资和贷款三种形式使用。拨款,主要用于典型的示范计划项目的工业性中间试验生产线投资;风险投资,主要用于风险较大的示范件计划项目;贷款,主要用于指导性项目。
  (3)逐步完善科技成果商品化的中介服务机构。进一步培育技术市场,发展和完善各类技术转让、技术贸易的中介组织,并对其作相应的调整和分工。充分发挥各类科技开发公司、研究中心、市场中心在科技成果商品化发展中的作用。逐步形成配套的支持服务系统。
  (4)加强信息传播。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召开科技合作洽谈会以及经验交流会等,密切部、省(市)合作,推动商品化工作的发展。组织编写机电工业科技成果分类汇编,对科技成果商品化工作进行指导。
  (5)在作好充分评估与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抓好若干工业性中间试验生产线的建设。工业性中间试验生产线要注意少而精,实行择优选点的原则。拟结合“八五”规划,建设十五条工业性中间试验生产线,相应列入有关计划中。
  (6)利用各种渠道与机会,推动各种形式的国际合用,抓好若干科技成果商品化的国际合作项目。
  七、为更好推动科技成果商品化工作的发展,加快其发展步伐,除了按经济规律办事,并充分运用好当前国家已经制定的有利于科技成果商品化的各项减免税等优惠政策外,机械电子部将在以下方面制定有关的政策
  (1)投资政策。要注意把科技发展的重点逐步转移到为国民经济技术改造服务的主战场上来,重点解决工农业发展中大规模商品生产的现代化问题。为此,在科技发展方向上,要将市场导向和技术导向结合起来,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强化制造技术的开发,强调科技成果商品化对科技与经济发展的作用,井相应调整投资政策、使科技投资向商品放生产技术方向倾斜,以确保科技与经济的真正结合。
  (2)考核政策。科技成果商品化的市场占有率和占有速度,不但要成为科技成果评定的重要指标,而旦还要将其作为评定企业技术进步和考核研究所的重要指标之一,列入相应的考核内容之中。
  (3)引进政策。引进技术必须坚持消化、吸收、开发、创新的方针,有关单位在组织技术引进的同时,必须组织安排消化吸收工作,组织参加消化吸收方的主要人员参与引进技术、进口设备的考察、选型、制订包括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在内的“一条龙”计划。消化吸收工作,可由引进方(企业)为主进行,也可由参加消化吸收方(企业、科研院所)为主进行。此外要重视引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充分发挥引进的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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