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密押需定期更换。作废或终止使用的密押必须按有关保密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重要空白凭证、印章分专人保管,使用时要签字登记。
第二十条 签字样本由专人保管,销毁时需经主管领导批准,见证人签字。
第四章 岗位管理
第二十一条 综合岗职责。
1、负责计算机系统内各项数据的录入和维护;常规性数据资料的备份和保管。
2、负责运行系统,具体包括开机、关机、业务数据备份以及系统故障时与有关计算机专业人员的联系。
3、负责提出系统程序修改报告,报领导批准后联系修改业务软件。
4、负责承办外币清算业务的统计、分析和调研工作。
5、负责各类会计凭证、账册、报表、往来函件和其他重要资料的装订及入库保管。
6、办理会员行的资格审查。
7、负责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8、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业务审核及录入岗职责。
1、受理并审核各会员行、票据交换场等清算单位送来的各种外币清算凭证以及预留印鉴。
2、审查各清算单位帐户资金头寸是否足。
3、将每笔交易录入计算机系统。
4、编制、打印回单。
5、负责各清算单位的预留印鉴和签字样本的保管和更换。
6、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会计核算岗职责。
1、根据原始单据复核并确认已记载的每笔交易。
2、检查打印出的传票是否与交易内容、性质和科目相符。
3、检查计算机系统中各科目是否平衡并做日终处理。
4、打印日计表、余额表、明细账、总账,并核对记载是准确。
5、编制、打印会计报表,包括月计表、年报表、损益表以及总局规定的其他报表。
6、定期进行境外账户的对账、账户查询和其他相关事宜。
7、定期进行与会员行的对账、查询和其他相关事宜。
8、负责计息工作。
9、负责计算、调整、审查各清算单位的保证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