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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农业税收票证式样的通知

  说明:
  农业税完税证一式四联:各联颜色用途是:
  第一联:存根 由征收机关或代征单位存查(白纸黑油墨);
  第二联:收据 纳税人完税凭证(白纸红油墨);
  第三联:记帐 由征收机关作记帐凭证(白纸绿油墨);
  第四联:报查 报县级征收机关核查(白纸蓝油墨)。
  有关栏目填写口径:
  1.纳税人代码:指征收机关按规定编制的纳税人代码。
  2.纳税人名称:如属农户,应填写农户户主姓名;如属国有、集体等单位,应填写单位的全称。
  3.地址:指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地址。
  4.税款类别:指缴纳的农业税是代金或粮食。
  5.征收年度:指缴纳的税款所属年度。
  6.缴纳粮食品名:指缴纳实物的粮食名称。
  7.结算单价:缴纳粮食的,指征收机关与粮食部门的实际结算单价;缴纳代金的,指粮食折算价。
  8.正税:附加可以在征收年度下合并填写,也可以分别填写。
  9.本完税证第二联(收据)套印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发的“农业税收票证监制章”。
  10.本完税证边沿尺寸为(13×19)cm。

  二、农业特产税完税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特产税完税证

填发日期:  年 月 日      (××××)〈省简称〉农税字0000

┌─────┬───┬─────┬──┬────┬────┬───────┐
│纳税人代码│   │纳税人名称│  │    │经济性质│       │
├─────┼───┴─┬───┴──┼────┼────┼───────┤
│ 地址  │     │税款所属时期│    │征收环节│       │
├──┬──┼──┬──┼──┬──┬┴─┬──┴────┴───────┤
│  │课税│计税│税率│计征│减免│扣农│    实 纳 金 额    │第
│品名│数量│收入│ % │税额│税额│业税├─┬─┬─┬─┬─┬─┬─┬─┤一
│  │  │  │  │  │  │  │十│万│千│百│十│元│角│分│联
├──┼──┼──┼──┼──┼──┼──┼─┼─┼─┼─┼─┼─┼─┼─┤:
│  │  │  │  │  │  │  │ │ │ │ │ │ │ │ │存
├──┼──┼──┼──┼──┼──┼──┼─┼─┼─┼─┼─┼─┼─┼─┤根
│  │  │  │  │  │  │  │ │ │ │ │ │ │ │ │
├──┼──┼──┼──┼──┼──┼──┼─┼─┼─┼─┼─┼─┼─┼─┤由
│  │  │  │  │  │  │  │ │ │ │ │ │ │ │ │征
├──┴──┴──┴──┴──┴──┴──┼─┼─┼─┼─┼─┼─┼─┼─┤收
│逾期 天,每日按滞纳税款加收 ‰的滞纳金│ │ │ │ │ │ │ │ │机
├────────────────────┼─┼─┼─┼─┼─┼─┼─┼─┤关
│金额合计(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 │ │ │ │ │ │ │或
│角 分                 │ │ │ │ │ │ │ │ │代
├──────────┬─────────┼─┴─┴─┴─┴─┴─┴─┴─┤征
│          │         │备注:            │单
│   征收机关   │委托代征代扣单位 │               │位
│   (盖章)   │  (盖章)   │               │存
│          │         │               │查
├──────────┼─────────┤               │
│经办人(章)    │经办人(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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