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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部门普及法律知识第二个五年规划

邮电部门普及法律知识第二个五年规划
 (1991年1月17日 邮电部)


  在一九八六年开始实施的第一个五年全民普法规划期间,在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邮电部门的普法工作与通信服务质量大检查、端正邮电局风活动相结合,经过全体邮电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确定的学习任务,取得明显成效,并涌现出一批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巩固已取得的普法成果,继续深入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全体邮电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维护安定团结,加强邮电法制建设,为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促进邮电事业的稳定发展,特制定一九九一年至一九九五年《邮电部门普及法律知识第二个五年规划》。
  一、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
  邮电部门普法第二个五年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以深入学习宪法为主,有针对性地学习和普及有关基本法律知识;有计划分层次地学习和普及邮电专业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邮电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民主意识,逐步实现邮电通信事业的依法管理和依法经营。
  (一)深入学习和普及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知识。在邮电干部职工中强化宪法观念,提高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自觉性,坚定不移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维护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二)深入学习邮电专业法律法规。邮电部门各级干部特别是县邮电局局长以上的各级领导干部,要熟知同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邮电专业法律、法规和主要规章,做到依法进行通信行业管理、依法经营各项邮电业务,学会依法维护邮电部门合法权益和管理本职工作的本领;广大邮电职工要基本了解同自己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做到既能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又能依法履行公民及其本职工作应尽的义务。
  (三)把普法作为邮电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结合普法进一步开展邮电职工道德教育、通信纪律教育和端正邮电局风的活动,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做好通信服务工作。同时,结合普法整顿通信秩序,打击破坏邮电通信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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