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网路实时监控,保证数字传输系统的正常运行。
2.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方案实施电路调配。
3.对数字传输系统进行定期测试,分析系统的质量状态。按季向上级提供质量分析报告。
4.组织机房值守人员检查并排除障碍。属于严重障碍时应及时报告上级中心机构并按应急方案采取措施。
5.指导、支援并检查机房的值守工作,对无人值守机房进行定期巡查。
6.当确认障碍发生在电缆或光缆时,及时通知线路维护单位,并作好抢修配合工作。
7.参与传输设备基本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与竣工验收工作。
(三)机房值守人员的职责:
1.巡视设备与环境安全,保持设备与环境清洁,在规定值班期间对设备与环境安全负责。
2.配合维护中心核实告警信号,诊断与排除障碍和进行测试工作。
3.遇严重障碍时及时报告维护中心,并在维护中心指挥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4.负责对基建施工的配合,协调与质量监督,保证施工期间在用系统的安全运行。
3.2.3 线路维护职责:
(一)线路维护中心职责:
1.负责全网市话电缆、光缆、杆路、管道、交接箱、分线箱、分线盒、用户线和电话机的维护和管理。
2.认真执行上级的各项规定、维护规程及各项制度,做好设备的日常查修和工作。
3.开展质量统计分析和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各项通信质量指标。
4.负责全网的维护作业计划的制定,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5.编制设备改造、更新、大修的计划,合理使用维护费用。
6.负责全网的线路技术培训,业务学习及维护经验交流,改善线路维护的技术装备、对线路资料应实现微机化管理。
7.负责对全网突发性重大电缆故障抢修的组织工作,并对光电、缆和管线等故障实施抢修工作,迅速恢复通信。
8.负责组织和实施全网充气电缆、光缆的气压集中监测工作,并能进行实时监测。
9.行使质量否决权,有权拒绝在网上使用非合格产品。
10.负责全网的市政工程的配合工作,参加全网的市话线路新建、扩建工程的设计会审,并负责工程的质量验收。
(二)区域线路维护工作站职责:
1.负责本区内的电缆、光缆的日常查修和维护工作。
2.根据上级中心下达的维护计划和根据通过各方面所收集的线路设备质量信息,制定实施本区的作业计划,完成各项维护工作。
3.做好各项原始记录,保证各种资料和数据的准确完整。
4.负责本区内的充气电缆、光缆的气压监测工作和监测设备的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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