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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关于车辆段修车作业计划实施办法

  三、必须贯彻统一计划,互相协调,紧密衔接,上一工序必须保证下一工序的要求,材料配件的供应必须满足生产车间的要求,加修车间必须保证使用单位的要求;
  四、编制计划应上下结合,切合实际,保证完成日、旬(周)、月计划,并应安排好次日、次旬(周)、次月计划的准备,以保证生产的连续性和均衡性;
  五、编制与执行修车作业计划时,必须保证完成规定的任务、质量、技术指标和车型的要求。
  第6条 各级作业计划的编制与下达程序:
  一、车辆段月计划于上月末前3天由生产调度制定,送交段长审查批准,月末前两天逐级下达到车间、班组(辆作一);
  二、生产调度根据月计划编制动态表(辆作二),月末前两天下达车间;
  三、车间根据检修进度动态要求,由车间调度负责编制修车日计划表,经车间主任批准后,下达各班组执行;
  四、班组长根据车间日计划与时间进度的要求,在开工前布置到班组贯彻执行。
  第7条 车辆检修进度动态表的编制与掌握:
  一、车辆检修进度动态表的编制由生产调度负责,根据月度任务、修车时间、工作日数按工序项目进行编排,以便于按工序掌握生产进度。
  二、动态表中应标明各工序保有量。为保证检修工作均衡进展,每日应保持一定数量的在段检修车,其计算公式为:
           当月计划 修  车
   每日检修车辆数 出车数 ×时间(日)
  (包括未入线车)=----------
            当月实有工作日数

         当月计划 (修车 其他工
  检修车各道  出车数 × 时间-序时间)
  工序保有辆数=-------------
           当月实有工作日数
  三、在每个工序保有量算出后,确定各班组工序完成辆数,并制定每日出车辆数,其计算公式:
            月度任务量
  每日平均交车辆数=-------
           月实际工作日数
  四、车辆检修进度动态表,须按客货车分别进行编制。

第三章 作业制度

  第8条 为使车间班组密切配合,保证作业计划的实现,建立正常秩序,加强责任制,各级干部除深入现场实际检查外,并应建立与健全以下制度:
  一、段生产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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