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客车轴温报警装置厂、段修办法
(1986年5月26日 铁辆(1986)467号)
总则
1、轴温报警装置由仪器(含传感器)、轴体和转向架配线、配线管、接线盒、轴箱安装孔等部分组成。
2、轴温报警装置的修程分为厂修和段修,检修周期与车辆的厂、段修周期相同,施修后应恢复原装置性能。
3、车体和转向架配线、配线管、接线盒、轴箱安装孔在厂、段修时应由厂、段进行施修;仪器(含传感器)需做厂、段修时,由配属段拆下进行施修。
厂修
1、车体和转向架配线按厂修规程施行,同辆车的线规、线号须相同。除接线盒、接插件、接线柱外,电缆线中间不得有接头,同一根电缆线的各芯线不得直接通过接线盒,以确保各芯线阻抗的基本均匀。
2、配线施工完毕后,除电源线外,其他配线不做耐压试验,只做绝缘试验,其绝缘值应符合新造客车直流车电配线要求。
3、配线管按客车厂修规程施修。
4、接线盒采用尼龙6材质,不得有缺损、裂纹、孔洞等缺陷,有上述质量不良者修换。
5、轴箱安装孔按部批图纸进行施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