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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轮班制人员班制暂行规定[失效]

  第一,同一区段列车对数大体相等的情况下,实行相同班制。但个别站由于装卸或调车等工作量差别较大的,可实行不同的班制。
  第二,各编组站、区段站的运转值班人员和调车工作人员一般实行相同的班制。但个别不繁忙的调车组人员、搬道人员、工作量较小车站的车号员等可实行不同的班制。  
  第三,在同一条线路上跨及两个局管辖的区段,列车对数大体相等的,原则上由两局洽商后实行相同的班制,以免相互影响。
  第四,根据本项规定的标准,应执行三班制及以下班制的中间站运转值班人员,如某些区段虽工作量不大,但实际工作时间较长的,报部批准后,可实行高于标准规定的班制。
  注:①运转值班人员和列车段值班员的班制,可按车站性质、工作量和职名确定,不再考核工作时间。
  ②执行三班制的人员,由于值班中的工作时间不易明确划分,为确保行车安全,不规定间歇时间,全月工时也不再计算超过或不足。
  执行两班半制、两班制的,应在保证运输安全的情况下适当安排间歇时间。
  2、客运部门:
  (1)每昼夜站停旅客列车10对及以上(不包括临客)车站的客运人员,一般的实行三班制。个别车站客运工作过于繁忙,确无间歇时间的可实行三班半制,并报部核备。
  (2)每昼夜站停旅客列车不足10对车站的客运人员,一般实行两班半制、两班制,站停旅客列车不满5对的应实行一班半制或一班制。
  客运人员系指:客运计划、领班、服务、检票、售票、行李、广播、进款人员等。
  客运人员的作业时间包括组织旅客乘降、迎送列车、必要的卫生清扫、解答旅客询问、发售客票、清点票据或现金、填报报表、办理行包信件等等时间。
  3、货运部门:
  (1)货运调度员、货运检查员一般可与所在站运转值班人员实行同一班制。
  (2)其他货运人员应根据工作量大小实行三班制、两班半制、两班制、一班半制或一班制,个别车站货运工作过于繁忙,确无间歇时间的可实行三班半制,并报部核备。  
  货运人员的作业时间,包括监装卸、办理货运收发手续、填发及检查货运票据、填报报表、接待货主、巡视检查等等时间。
  (3)门卫、巡守人员一般的实行两班制。个别工作繁忙、条件困难的,可实行三班或两班半制。
  (4)装卸工应根据劳动定额和工作量均衡程度确定其班制。
  4、机务部门:
  (1)机务段(折返段)每昼夜出入库机车在70台次及以上的运转值班和整备人员,一般实行三班半制;每昼夜出入库机车在40台次及以上,不足70台次的实行三班制;不足40台次的实行两班半制或两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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