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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轮班制人员班制暂行规定[失效]

  (5)客车清扫人员,根据劳动定额和列车到达情况,实行三班制、两班半制或两班制。
  6、工务部门:
  (1)主要正线的巡道工实行三班制;次要正线实行两班制,但国防线、行驶国际列车线和设备条件很坏、经常威胁行车安全的线路可实行三班制。
  支线的巡道工一般实行两班制或一班制。
  专用线的巡道工一般实行一班制。个别情况特殊,车次繁多的可实行两班制。
  巡道工的作业时间,包括巡回区内的往返巡守时间及小补修时间。
  (2)桥梁巡守人员
  100~200米以下的钢梁桥实行一班制;
  200~500米以下的钢梁桥实行两班制;
  500米以上的钢梁桥实行三班制;
  1000米以上的钢梁桥划分三个巡回区实行三班制。
  圬工桥一般可不设巡守工,但预应力梁和状态不良的圬工梁,可比照上述标准递减一等考虑。
  (3)隧道巡守人员:
  500~1000米以下的隧道实行一班制;
  1000~1500米以下的隧道实行两班制;
  1500~2000米以下的隧道实行三班制;
  2000米以上的划分两个巡回区实行三班制。
  注:①工务巡道、桥隧巡守人员三班为3.5人;两班为2.4人;一班为1.2人。
  ②混合桥根据钢梁和圬工梁各占长度比例,参照钢梁桥规定配班。
  ③凡养路工区管辖范围内,除已设有桥隧巡安工的桥隧以外,桥隧建筑物尚有150桥隧换算米以上时(不包括隧道换算米,下同),每150桥隧换算米(不足150桥隧换算米不增)应增设一个桥隧巡安工(一班制,假日不巡守),指定其负责较大的一座或相邻近的两座桥梁巡守工作。
  ④凡桥隧位在城镇附近,行人特别繁忙或结构繁杂、地位重要以及有严重病害需要经常观测的,可增设辅助班。
  7、电务部门:
  (1)铁路局所在地电务段的电话所一般实行三班半制,工作量小的应实行三班制;设有两个及以上座席,工作繁忙的一般实行三班制,工作量小的应实行两班制。工程局设计院所在地的电话所工作特别繁忙的也可实行三班半制;其他电话所,应根据工作量大小,实行三班制、两班半制、两班制、一班半制或一班制(一班制在只限于日间电话所)。
  话务员的作业时间,包括台上接转通话、记录、查号、问时、配票、传票、编组、监听及处理有关话务统计报表待时间。
  注:话务员的工作由于设备类型复杂,回线的繁忙程度和变化情况均有所不同,安排班制时应根据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和工作量的大小,按每月平均作业时间180小时适当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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