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日志由运转值班员负责填写及保管。一切外段机车只要在该段入段时,均应记入本日志内。
三、填写方法:
(一)第2—6栏均从到达机车的司机报单中摘录。
(二)机车入段后发生修理时,根据机车临修登记票(机统6)填入7、8栏,并填入机务本段运转日志(机统1)第二节下部。此项时间由值班员负责通知机调并转告机车所属段运转值班员。
(三)第11栏及12栏填写机车出段后去向及车次。
(四)第13栏根据站段分界点日志(机统4)填记。
(五)折返段总停留时间第14栏根据13栏的时刻减第6栏的时刻算出。
(六)第15栏根据第8栏的时刻减第7栏的时刻算出。
(七)本日到达后至18点尚未发出的机车,应转记于次日日志同栏内。
第45条 机务段内停留及点落火记录簿(机统5)。
一、本记录是记载机车在段内停留及点落火情况,考核机车段内燃料消耗的原始单据,由机务段机车整备值班员负责填记机车在段内交车后产生的停留及蒸汽机车点落火情况(对本段及外段机车应分别填记)不得遗漏,乘务员自行看火时,不须填记。
二、填写方法:
(一)第4栏第7栏机车交出及接收燃料量,第14栏机车点火用煤量,均须核实后填写并与司机报单记载一致。
机务段内停留及点落火记录(机统5略)。
(二)第10栏根据司机交出燃料量减接收燃料量算出。
(三)第15栏填写机车点火落火原因(如洗修、临修、备用等)。
第46条 机车中间技术检查记录(机统124)
一、本记录是登记机车洗修(定修)间技术检查情况考核机车质量制定洗修(定修)计划的资料。由中检组长或包车队长负责填写。
二、填写方法:
(一)前一次洗修(定修)后走行公里根据机车洗修走行公里统计簿(机统27)填记。
(二)机车经过站段分界点时刻根据机统4或司机报单填记。
(三)中检开始及完了时分根据实际开始及终了时分填写。
机车中间技术检查记录(机统124略)。
(四)中检总时间由中检开始算至终了时分的时间,如为入段后与技术作业同时进行时,则由入段经过站段分界点时分算至实际终了时分,再减去规定技术作业时间。
中检时发现不良处所需检修工人修理时,应立即通知检修车间,并填写机车临修登记票(机统6)。
(五)检查出不良处所及修理情况,由担任技术检查的中检组长或包车队长负责填写。
第47条 机车洗修(定修)走行公里统计簿(机统27)。
机车洗修(定修)走行公里统计簿(机统27略)。
一、本簿是掌握机车洗修(定修)日期、中检日期,编制机车检修计划及机车定检公里报表(机报—4)的原始单据,由运转值班员负责填写。
二、本簿每一行为一台机车的洗修(定修)走行公里数,上格填记当日机车总走行公里,下格填写累计走行公里。
三、上月末洗修(定修)后总走行公里根据上月洗修(定修)后累计公里数填记。
四、机车定检及中间检查时在该日公里栏上格记入符号中间技术检查、洗修、定修、架修、厂修、临修。
五、机车型号的排列顺序最好每月不变(即本月在第一行下月仍在第一行)。
第48条 机车临修登记票(机统6)
机车临修登记票(机统6略)。
一、本票是记录机车临时修理情况,考核机车质量及检修工作成绩的原始单据,第1、2、4栏由司机填写,其余各栏由检修人员填写。
二、凡由检修人员所进行的一切临修。无论技术作业时间内外、修程大小、时间长短、施工地点是否影响进行,均填写本票。
三、本票一式三份,一份交检修组存查,一份送交技术室,一份交运转室做为填写各种单据的依据。
填写方法:
一、第1、2、4栏由司机填写交运转值班员签字后送检修车间加修。
二、第3栏根据司机将机车交给检修组的时分填写,如司机不交出机车共同参加修理时,则填记规定技术作业或中检完了时分。
三、第4、5栏根据请求及技术检查后填记。
四、第6栏根据实际开工时分填记。
五、第7、8、9栏于修理完了时填记,由检修人员签字后,及时通知运转室。
六、本票一式三份,一份检修人员存查,一份送技术室,一份送运转室做为填写各种单据的依据。代外段机车检修时,送运转室两份,一份留存,一份由值班员负责寄送机车所属段。
第49条 机车检修登记簿(机统29)
机车检修登记簿(机统29略)。
一、本簿为登记机车检修情况,落成台数,临修次数和停修时间的单据,由机务段运转室及技术室按修程别进行登记。
二、运转值班员根据机车临修登记票(机统6)填写(在外段发生临修时根据机调通知)本段机车所发生的一切临时修理(不论技术作业及中检时间内外、修程大小、时间长短及是否影响运行)。
三、为了正确计算临修次数,机车每发生一次登记一次。一台机车在一昼夜间连续发生几次临修时均应登记几次。
四、第10栏“转入非运行时间”由运转值班员根据规则规定填写,应与运转日志第二节记载相符,如发生临修而未转入非运行时,本栏则不填记。
第五章 统计报表及原始记录保管年限
第50条 为加强统计资料保管,确保统计报表和主要原始记录的完整,对各种统计报表和主要原始记录保管期限作如下规定:
一、原始记录:
(一)司机报单(机统3) 2年
(二)其他原始记录及过渡表 1年
二、统计报表:
(一)机车运用及检修状况报表(机报—1)
日报 1年
月报 5年
季报 10年
(二)机车工作成绩及燃料消耗报表(机报—2)
月报 5年
季报 10年
(三)机车车辆运用成绩报表(机报—3)
月报 5年
季报 10年
(四)机车定检走行公里报表(机报—4)
季报 10年
(五)长交路货物机车运用状况报表(机报—5)
月报 5年
季报 10年
(六)配属机车状况报表(机报—6)
月报 5年
(七)各种统计年报永久保管。
三、保管期限计算办法是本年度资料由次年一月一日开始计算保管期,次年12月31日满一年。
四、保管期满的统计资料需要销毁应编制销毁记录,经单位首长批准后一次销毁。
五、保管中的资料应有专人负责整理装订成册,编制资料目录,保证资料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