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分工负责制
安全宣传车(队)是一个整体。鉴于人员少、工种多、工作条件差,队内人员必须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共同完成任务。队内人员具体分工如下:
1、宣传车(队)长:负责安全宣传车(队)的全面工作,按计划组织宣传,负责对外联系宣传地点,组织印制宣传画和展览图片,编写、复制安全讲话、录音,召开座谈会,向地方政府汇报,按月、季、年度总结安全宣传工作。
2、放映员:负责放映电影、幻灯,制做并组织图片展览,放安全宣传录音,发放宣传品,负责电影机和幻灯机的维修保养,保证机器质量,按时映出,保管电影和幻灯器材、备品、工具的完好,统计宣传场次、人数,登记电影设备台帐等,履行电影公司规定的职责并参加电影公司的技术考核及其他活动。
3、录相员(或兼):负责录相机的使用保养、维修,按时完成录相和放映工作,协助宣传队长做好宣传工作。
4、汽车司机:负责汽车和发电机的使用和保养维修,保证汽车和发电机质量良好,按规定要求出车;使用蓄电瓶时,负责出车前的充电;并协助做好路外宣传工作。
七、几项制度
1、安全宣传车的主要任务是对路外进行安全宣传,不得从事与宣传无关的活动。车上设备应集中保管,不准外借。
2、宣传工作人员到沿线进行宣传时,要积极宣传并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政策、法令和制度。
3、宣传工作人员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观点,认真宣传国务院、国家经委和铁道部公布的有关路外安全的文件和规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4、宣传工作人员要努力钻研技术业务,工作精益求精,不但能熟练掌握本职技术业务,还要熟悉宣传车(队)其他工种的有关技术业务,做到一专多能。
5、汽车司机应严格遵守《城市和公路交通规则》,不得违章驾驶。
6、深入沿线宣传需在地方食住时,应按规定交纳伙食费和住宿费,不接受请吃,不借故向地方索取各种物品,不接受礼物。
八、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搞好路外安全宣传
根据铁道部、铁道部政治部、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批转《关于加强防止路外伤亡事故的宣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铁路局、分局主管安全的副局长要亲自过问,加强领导,行车安全监察室、公安处(分处)和政治部宣传部、工会宣传部应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路外安全宣传工作,做到宣传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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